5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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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就本议案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一)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财会 15 号文件及相关解读”),对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

(二)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发布的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15号文件及相关解读的有关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了如下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符合条件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无论其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均需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4、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即对于基于风险管理目标但由于套期比率原因导致不符合套期有效性的套期项目,可以通过调整套期工具或套期项目的数量使套期关系再平衡。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利源精制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财会 15 号文件及相关解读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王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刘鹏飞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方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9-037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2019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利源精制”变更为“*ST利源”。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起始日:2019年5月6日;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501”;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的股票简称由“利源精制”变更为“*ST利源”;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示风险警示处理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因为流动资金短缺,诉讼使多个银行账号查封等原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困难;但公司在有限的条件下仍保证了核心客户订单,核心人员不流失,生产活动没有停滞。未来公司将从多方改进更好实现经营能力:

2019年1月30日,公司与智晟达福源签订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签订后,智晟达福源将承接订单并采购原材料,委托公司加工生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枯竭

公司将聘请专业机构尽快梳理各项诉讼所涉及的事项管理,消除因诉讼事项而对生产经营造成的障碍全力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和资产重组工作

2、提升内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而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提升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的内部控制。

3、加强函证管理

报告期内因存在储多诉讼事项,致使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设计的函证程序无法取得满意的回函。公司将梳理诉讼事项,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并争取达成和解,并加强内控管理,争取函证各方的积极配合。

4、竣工结算

公司将尽快聘请专业机构对沈阳利源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确定资产价值。

5、梳理诉讼事项

公司将聘请专业机构尽快梳理各项诉讼所涉及的事项,通过法院判决等强有力文书,确定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消除因诉讼事项而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6、确认关联方借款

鉴于王民先生已辞世,公司将通过梳理王民先生与公司的往来款,并与王民先生的配偶张永侠女士及其长子王建新先生确认交易的准确性。

7、恢复公司账户的使用

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尽早达成妥善的债务解决方案,消除债务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8、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

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力争早日核查完毕。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自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发生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程、赵金鑫

电话:0437-3166501

传真:0437-3166501

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5729号

电子邮箱:liyuanxingcaizqb@sina.com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上接537版)

注: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接到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园区内企业停产统一进行环保集中整治的通知,公司所在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内的7家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全部停产。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下属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2日完成安全、环保及消防复产验收工作,正式恢复生产,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已恢复正常,但公司仍有部分企业尚未恢复生产,产能逐步恢复中。受此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染料系列中的溶剂染料本期无生产,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农化系列中的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本期无生产和销售。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1: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接到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园区内企业停产统一进行环保集中整治的通知,公司所在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内的7家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全部停产。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下属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2日完成安全、环保及消防复产验收工作,正式恢复生产,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已恢复正常,但公司仍有部分企业尚未恢复生产,产能逐步恢复中。受此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染料系列中的溶剂染料本期无生产,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农化系列中的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本期无生产和销售。

注2:受国家环保政策持续趋严,市场供给收缩影响,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相比上年同期大幅上涨。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注:由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停产及部分主要原材料期初库存充足,相应主要原材料本期未进行采购。

三、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门一楼大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旭东、许芸霞、许济洋、许旭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一2019年5月20日(周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由自然人股东签署或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本公司。

邮政编码:213163

电话号码:0519-88316008

传真号码:0519-88231528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拟于2018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224.7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2015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张华等17名自然人持有的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道博”)100%的股权。对收购江苏道博100%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江苏道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27,669.40万元确认为商誉。

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江苏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获得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麦化工”)51%的股权。对收购佳麦化工51%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佳麦化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446.91万元确认为商誉。

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农药板块业务发展,提高业务拓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70.60%子公司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作物”)与自然人葛建忠、朱菊平、蒋尚全、杜文平签署了《关于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自然人股东葛建忠、朱菊平、蒋尚全、杜文平合计持有的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亚东”)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恒隆作物将持有宁夏亚东100%股权。恒隆作物对收购宁夏亚东100%股权所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款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宁夏亚东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7,930.37万元确认为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因收购江苏道博、佳麦化工、宁夏亚东三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商誉存在减值情况。

1、公司在2017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2013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对江苏道博公司收购时形成的商誉已计提了4,640.98万元的减值准备。

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本年度公司聘请了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江苏道博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可收回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201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据该评估报告所载,2018年12月31日江苏道博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42,690.00万元,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51,467.87万元比较后,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商誉减值准备8,777.87万元。

2、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本年度公司聘请了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隆作物收购宁夏亚东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4018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据该评估报告所载,2018年12月31日宁夏亚东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7,900.00万元,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17,274.25万元比较后,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佳麦化工2018年度受园区内企业聚鑫生物“12.9”事故及政府“4.28”统一停产进行安全环保提标改造影响, 2018年度基本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度收入下降较多,净利润为亏损。佳麦化工目前已完成提标整改,取得政府复产许可方可恢复生产。考虑到佳麦化工2018年度停产时间较长,产能未得到释放,且产品库存量较小,导致收入大幅下降,由于佳麦化工已做好全面生产的充分准备,待批准恢复生产后,加之现阶段化工产品价格的高涨,预计2019年度产量及销售额将会有一定幅度的提升,但同时考虑到佳麦化工的产品结构及市场占有率与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在2020年及以后的预测期,佳麦化工销售收入增长幅度会趋缓,经过综合分析计算,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2800万元,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13643.36万元比较,公司全额计提佳麦化工资产组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446.91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224.78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18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9,224.78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上接538版)

公司代码:600798 公司简称:宁波海运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1.3公司负责人胡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邬雅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4号),同意本公司向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4,736,24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海运”)51%股权;向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284,15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运输”)77%股权;向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0,662,85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通利”)60%股权。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行的175,683,253股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公司将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和浙能通利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并按照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原则,进行了会计处理并追溯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

(一)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192.16%,主要系预付的保险费等待摊费用未到摊销期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99.31%,此项目列示的均为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公司上年尚未抵扣进项税本期予以抵扣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884.30%,主要系报告期有新建油轮预付进度款;

4、预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85.17%,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运费较少所致;

5、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38.51%,主要系报告期末各类未交税金减少所致;

6、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97.76%,主要系报告期预提的修理费尚未使用所致;

7、专项储备报告期末余额比上年度末余额增长203.9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尚未使用余额。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因素为: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1.67%,其中:

(1)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5.55%,主要系报告期波罗的海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BDI)急速下降,国内沿海煤炭运价综合平均指数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9%,市场运价下跌,除COA外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水平下降;因外协船运输效益不明显,公司减少了船舶租赁运输业务;

(2)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9.42%,主要系高速路网逐渐完善,车流量增长;

2、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3.87%,其中:

(1)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5.35%,主要系船舶租赁业务大幅减少,使得租赁费较上年同期减少10,982.77万元;同时燃料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以及耗量的增加,燃料消耗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007.99万元;

(2)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0.83%,主要系公路养护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0.04%,主要系考核奖金大幅度减少所致;

4、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4.28%,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大于报告期所致;

5、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水路运输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271.2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440.12万元,主要系:(1)上年同期有旧船出售,而本期无此项目;

(2)报告期新建油轮产生支付款项;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224,3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实施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自2018年12月31日起,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原则,将富兴海运、江海运输和浙能通利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由于上述事项,预测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已披露的口径相比将有40%左右的增长幅度。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19-01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15号 宁波新芝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吴洪波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敏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追认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俞建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叶其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7项议案《关于追认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第8项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周海平先生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均已审议通过,已扣除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股份数。

2、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和肖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9-013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宁波新芝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吴洪波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胡敏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胡敏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增补俞建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为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王端旭独立董事、杨华军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俞建楠董事和吴洪波董事,杨华军独立董事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增补俞建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杨华军独立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俞建楠董事和吴洪波董事,钟昌标独立董事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9-014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宁波新芝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叶其礼先生召集。会议经审议并通过记名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叶其礼先生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