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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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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5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外汇交易业务进行了预计,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9年度开展外汇交易的计划公告如下:

一、2019年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老挝钾肥项目钾肥产品的销售主要为美元结算,但按国家外汇相关规定,到账的美元马上转换成人民币存放,而老挝钾肥项目主要设备、生产物资采购、采矿外包合同、薪酬支付则主要以人民币计价或结算,谷物贸易原材料采购如棕榈粕、大麦、高粱、玉米等以进口为主,需要用人民币兑换美元对外支付,由于币值兑换时点的不同,在目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具有双向波动性的背景下,公司开展了外汇交易以避免和降低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内容主要为外汇远期汇率(DF)、汇率期权,期权组合、结构性远期和掉期等产品)2019年度公司拟进行的外汇交易业务总额预计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且交易额不超过采购业务所需外汇金额。

根据公司钾肥业务采购安排,由本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交易主体办理相关外汇交易业务。

二、交易必要性分析

随着国内与国外的商品贸易往来日趋频繁,由于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性,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给外向型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作为进口商从签订买卖合同到交货、付款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时间越长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公司进行外汇交易业务,一方面可以在汇率波动情况下锁定相关购汇成本,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另一方面,在人民币对美元一段时间内有升值预期的情况下能降低购汇成本,这对于公司规避汇率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是有必要的。因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加强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成为对外企业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

公司目前所进行的外汇交易用于付款交单(D/P)/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到期的付汇组合,在会计核算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而适用于《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开展外汇交易的准备情况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并披露的《外汇交易管理制度》(2014年3月修订),对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风控负责人及财务总监负责外汇交易的日常管理。公司财务中心下设专门的资金部,并由外汇分析人员负责公司外汇交易的核算分析,如确认有潜在收益,将提交财务总监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外汇分析人员负责检查收益是否与核算时一致,风控负责人负责对公司的整体外汇风险头寸进行监控。公司外汇分析人员属于专业人士,对外汇交易的业务特点和风险充分理解。

四、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实际采购业务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锁定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远期外汇锁定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信用风险:存款质押银行可能倒闭的风险,若倒闭,则在银行的质押存款可能很难全额收回;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对手银行可能倒闭的风险,若倒闭,可能得不到交割时可能产生的收益。

2、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3、流动性风险:公司的外汇业务主要以存款质押贷美元归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在存贷款到期前,不具备流动性。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为规避上述风险,公司选择与中国工商银行等大型银行合作开展本外汇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避免上述风险:

1、针对未到期信用证及押汇业务,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整个汇率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我司将根据汇率的波动情况,结合银行的观点来进行相应的操作。

2、针对付汇组合业务,该业务在开展前公司会充分评估该业务的风险与潜在收益,经多方论证,并认为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外汇交易。

3、针对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应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业务在当日操作完成时即进入公司的风险监测范围,如果选择远期,即可基本确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如涉及其它的衍生品工具(期权、期权组合、掉期、期货、结构性远期),存在着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将按照相应的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公式来计算其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采用外汇远期汇率确定人民币与美元远期的汇率时,由于美元贷款利率、人民币存款利率、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已经确定,公司按存款和贷款分别在银行存款、长短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利息支出、收入和汇兑损益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当采用其它的衍生品工具(期权、期权组合、掉期、期货、结构性远期)作为未来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情况下,按照《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期初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得失,在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进行核算,到期后利得或损失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八、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在主要贸易产品采购过程中涉及大量的美元购汇和结汇,公司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外汇风险,目的在于降低购汇成本。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1、将外汇衍生金融交易与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降低汇率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公司外汇衍生金融交易业务只限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进行操作,采用外汇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进行锁定。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金融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2019年度公司预计的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且交易额不超过采购业务所需付汇金额。

3、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严格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外汇交易业务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管理外汇风险,降低购汇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操作规程,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从业务的性质上看,其所进行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双边锁定;同时公司从事外汇交易业务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9-029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预计,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9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计划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各种谷物农产品、杂粕以及远期船运费的期货、期权合约。合约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原材料的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在场内的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交易,而公司远期运费合约是通过场外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公司衍生品交易将以期货交易为主要方式,保护敞口头寸,降低市场波动风险。预计公司 2019 年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合约累计金额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资金日均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

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谷物贸易属于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一,饲料原料如高粱、大麦、菜籽粕、葵花籽粕等是从美国、澳洲、加拿大、乌克兰等地进口。原材料从签订采购合同、装船、海上运输、目的港清关报检到签订销售合同,交付给终端客户,整个操作周期较长,饲料原料属于流动性高的大宗农产品,影响价格因素多,价格波动性大,公司面对的风险是原材料采购后市场价格下跌造成亏损,为了规避和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必需透过衍生品交易比如卖空期货合约等方式进行价格风险保护,而这种对现货的风险对冲方式也是行业内常用的操作模式。

三、公司衍生品交易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操作规程》。公司已披露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中对衍生品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均为专业人士,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四、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急剧时,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实现锁定原材料价格或产品价格,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交易在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 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 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带来的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出现问题而导致技术风险。

4、信用风险:谷物、杂粕等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衍生品交易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目的在于规避价格波动对经营效益的不利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操作规程》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管理。

公司设立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决策及日常管理。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任命专职的风险管理员,负责日常的衍生品交易实时监控及风险评估。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密切关注市场波动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及时评估分析及汇报,由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做出包括止损限额在内的所有风险管理决策。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在场内的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非常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远期运费合约是通过场外交易,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船务公司、交易商、国际投资者等,市场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及每天结算单价也能充分反映出远期运费的预期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核算原则:

1、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平仓后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八、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就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衍生品交易主要是经营业务内的谷物、杂粕、远洋运输相关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将衍生品交易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9-030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1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05月20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17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2018年4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7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青、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85506292 传真:020-85506216转1016

电子邮箱:stock@donlink.cn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

邮政编码:51011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3,投票简称:“东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9-031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东凌国际”变更为“*ST东凌”,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对公司调整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0931号)。另外,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0956号),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07,087,348.60元。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董事会经过决议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或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东凌”变更为“东凌国际”,证券代码仍为00089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郭学进)

本人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参加董事会十二次,参加股东大会一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办理股东大会请假手续三次。针对须经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各次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详细情况如下:

二、提出异议的情况

1、2018年4月26日,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持反对意见,具体原因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2、2018年9月28日,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具体原因详见2018年9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2018年度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追认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就公司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2017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在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18年7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就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及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担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产业布局及资本运作的战略规划,本人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信息,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和看法,积极为公司管理层献计献策,为进一步确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发挥了一定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多次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到公司现场了解经营现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中心、内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控制工作实施进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的其他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战略定位和规范经营及时提出建议,公司管理层方面能够积极吸纳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从各方面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必要条件。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认真审核,会议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18年1月12日,鉴于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已两次在股东大会审议未获通过,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仍未确定,存在无法在法定披露日期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可能性。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向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股东发出了《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推荐2017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函》,提请公司全体股东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合适的2017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使公司能够如期完成2017年度审计及年报披露任务。2018年2月,本人与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董事陈雪平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年度审计工作。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

4、因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尽快消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角度出发,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妥善解决老挝钾盐项目相关问题,并配合公司管理层,与主要股东方、监管部门进行商议沟通,努力避免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情形。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与督促,希望公司改善经营业绩、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

七、其他事项

1、2018年度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2018年2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2018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018年度本人提议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人因任期届满六年,于2018年3月28日已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新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避免本人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维护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独立董事:郭学进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国常)

本人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参加董事会十二次,参加股东大会两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办理股东大会请假手续两次。针对须经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各次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详细情况如下:

二、提出异议的情况

1、2018年4月25日,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具体原因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2、2018年4月26日,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持反对意见,对《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具体原因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3、2018年6月4日,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持反对意见,具体原因详见2018年6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4、2018年7月16日,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具体原因详见2018年7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2018年度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追认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就公司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2017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在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18年7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就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及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担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财务处理和财务相关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积极为公司管理层献计献策。报告期内,本人不遗余力地推进公司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工作,公司于2018年3月聘请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并于2018年9月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本人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身份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公司年度报表、审计进程、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初稿等进行审议和监督,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督促审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完成审计报告工作并向公司提交报告。就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人组织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及相关事项与审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了解相关情况,并在报告期内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推进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多次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到公司现场了解经营现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中心、内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控制工作实施进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的其他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战略定位和规范经营及时提出建议,公司管理层方面能够积极吸纳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从各方面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必要条件。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认真审核,会议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18年1月12日,鉴于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已两次在股东大会审议未获通过,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仍未确定,存在无法在法定披露日期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可能性。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向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股东发出了《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推荐2017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函》,提请公司全体股东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合适的2017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使公司能够如期完成2017年度审计及年报披露任务。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

4、因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尽快消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角度出发,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妥善解决老挝钾盐项目相关问题,并配合公司管理层,多次与主要股东方、监管部门进行商议沟通,努力避免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情形。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与督促,希望公司改善经营业绩、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

七、其他事项

1、2018年度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2018年2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2018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018年度本人提议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人于2018年1月25日已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新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避免本人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维护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独立董事:刘国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沙振权)

本人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参加董事会十二次,参加股东大会两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办理股东大会请假手续两次。针对须经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各次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详细情况如下:

二、提出异议的情况

1、2018年4月26日,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持反对意见,具体原因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2018年度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追认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就公司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2017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在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18年7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就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及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担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候选人建议。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多次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到公司现场了解经营现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中心、内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控制工作实施进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的其他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战略定位和规范经营及时提出建议,公司管理层方面能够积极吸纳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从各方面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必要条件。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认真审核,会议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并积极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

4、2018年1月12日,鉴于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已两次在股东大会审议未获通过,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仍未确定,存在无法在法定披露日期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可能性。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向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股东发出了《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推荐2017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函》,提请公司全体股东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合适的2017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使公司能够如期完成2017年度审计及年报披露任务。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可以说是做出了非常艰苦的努力,深知监管层和社会的关注以及自己的重要职责,将为此尽最大的努力。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

5、因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尽快消失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角度出发,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妥善解决老挝钾盐项目相关问题,并配合公司管理层,多次与主要股东方、监管部门进行商议沟通,努力避免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情形。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与督促,希望公司改善经营业绩、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

七、其他事项

1、2018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2、2018年度本人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本人因任期届满六年,已于2018年6月13日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新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避免本人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维护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独立董事:沙振权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徐悦)

本人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参加董事会十二次,参加股东大会三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办理股东大会请假手续一次。针对须经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各次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详细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2018年度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追认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就公司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2017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在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18年7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就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就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及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担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下转5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