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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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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7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各方,将对应的措施落实到位。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7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2019年度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马”)拟与关联方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精密”)、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马”)、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销售商品、房屋租赁),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8,000万元,2018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4,776.66万元。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浙江天马

名称: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1789654588K

住所:德清县雷甸镇运河路8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日期:2006年0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马兴法

注册资本:18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轴承及配件(含耐磨钢球、耐磨滚子、锻件、钢锭)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天马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182.09万元,净利润12,698.3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83,211.55万元,负债为74,715.51万元,净资产为208,496.0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浙江天马资产总额为295,288.81万元,负债为83,077.39万元,净资产为212,211.42万元,2019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34,292.92万元,净利润3,715.3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成都精密

公司名称: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62MR5F8J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下北街143号5栋1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日期: 2016年1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沈高伟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维修:机械设备及配件、轴承及轴承配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精密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950.94万元,净利润12,354.7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52,199.32万元,负债为24,703.04万元,净资产为27,496.2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成都精密资产总额为85471.95万元,负债为54,435.32万元,净资产为31,036.63万元,2019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36,818.95万元,净利润3,540.3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天马企业

公司名称: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6C828D57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区同心大道201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沈高伟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服务;普通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赁服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马企业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2.33万元,净利润186.1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1,318.06万元,负债为-201.12万元,净资产为11,519.1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1,298.97万元,负债为19,658.97万元,净资产为11,640万元,2019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370.17万元,净利润120.8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中,公司选择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较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的交易对方,且根据需要已在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期限与方式、违约责任乃至担保等条款,保证关联方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在关联交易中,公司均严格依照双方约定支付款项,不存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单笔具体交易价格系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结算方式:单笔交易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原则上最晚于约定期限的次月内结清。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形成原因及目的

1、向关联方采购

为减少运输成本,严控公司产品质量,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和产品是合理、经济的选择。

2、向关联方销售

向关联方销售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销售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拓展公司市场、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部分销售还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

3、关联方租赁

关联租赁可以结构性降低公司物业使用成本,充分利用对方的场地、房屋等资源,满足公司办公需求。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有利公司经营的同时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与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以2018年的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并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18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7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新金融工具准则。

针对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财政部2018年度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国内非金融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故公司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2018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期初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报表列示调整如下:

1、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和券商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后,财务报表列报中将公司理财产品由“其他流动资产”项目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对公司原划分为期末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后,财务报表中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 年度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7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平台(http://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司成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武剑飞先生、独立董事高岩、董事会秘书武宁女士、财务总监陈莹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7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2018年4月28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10099号)》,其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故无法对公司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投资基金的合并、投资款的商业实质及已撤销并收回的投资款的商业实质事项发表意见。鉴于上述事项,2018年5月3日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进行了重新审计,并出具了待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17039号)》。根据新的审计报告,公司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重述了《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1、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货币资金调增499,691.33元,应收账款调增2,157,291.36元,预付账款调减598,930,659.44元,其他应收款调增1,223,638,549.49元,存货调减24,784,729.51元,其他流动资产调增207,078.17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减1,114,500,943.35元,长期股权投资调增622,621,034.40元,固定资产调增5,357,041.02元,在建工程调减860,256.43元,商誉调减12,336,375.41元,长期待摊费用调增18,042.37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26,250,630.73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减1,126,256,857.96元,短期借款调增710,000,000.00元,应付账款调减13,065,355.02元,预收账款调增8,789,281.21元,应付职工薪酬调减20,543,828.92元,应交税费调减1,434,460.77元,应付利息调增3,552,699.06元,其他应付款调减66,298,425.44元,其他流动负债调减710,000,000.00元,递延收益调减2,908,000.00元,资本公积调减682,534,969.64元,其他综合收益调减144,597,494.75元,盈余公积调减8,439,162.30元,未分配利润调减50,237,272.48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19,203,489.59元。

2、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

营业收入调减7,400,331.52元,营业成本调减10,644,715.20元,税金及附加调增1,967,615.41元,销售费用调增10,186,372.54元,管理费用调增1,361,824.14元,财务费用调减8,136,162.26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104,384,447.29元,投资收益调减9,455,205.60元,资产处置收益调减2,420,781.66元,其他收益调增3,828,720.49元,营业外收入调增1,514,891.71元,营业外支出调增1,113,863.07元,所得税费用调减27,279,130.72元。

3、公司适用追溯重述法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应调整2017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 合并利润表项目

三、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

1、 货币资金

(1) 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蜂巢”),调增货币资金480,135.81元;

(2) 本公司重庆分公司调整未达账项,调减货币资金25,577.70元;

(3) 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调整未达账项,调增货币资金45,133.22元;

上述共计调增货币资金499,691.33元。

2、 应收账款

(1) 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应收账款591,987.92元,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7,455.70元;

(2) 本公司重庆分公司收到货款未入账,调减应收账款38,848.93元;

(3) 公司对往来科目进行重分类,调增应收账款888,834.78元;

(4) 因抵消及收回应收账款,调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52,773.29元;

上述共计调增应收账款2,157,291.36元。

3、 预付账款

(1) 公司将预付深圳市东方博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博裕”)的款项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调减预付账款566,600,000.00元;往来科目进行重分类调整,调增预付账款317,503.31元;

(2) 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暂估存货调减预付账款189,743.57元,同一往来明细抵消调减预付账款2,345,470.12元;

(3)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智能”)预付投资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减预付账款250,000.00元;

(4) 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预付账款84,740.38元;

(5)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马”)将预付设备采购款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减预付账款29,947,689.44元;

上述共计调减预付账款598,930,659.44元。

4、 其他应收款

(1) 公司将预付东方博裕款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调增566,600,000.00元;将投资杭州拓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米科技”)支付的投资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调增350,000,000.00元;将投资北京雪云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云投资”)支付的投资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调增150,000,000.00元;公司子公司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基石”)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调整其他应收款,调增160,598,272.22元;计提资金占用利息,调增其他应收款11,250,689.47元;

(2) 调整公司子公司原计入其他应收款的对外投资款,调减其他应收款12,981,599.00元;调整支付的股权投资款,因被投资单位原因,未完成投资,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调增4,800,000.00元;

(3) 往来科目重分类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719,286.14元;

(4) 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导致其他应收款增加801,101.68元;

(5) 补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149,201.02元;

上述共计调增其他应收款原值1,231,787,750.51元,调增坏账准备8,149,201.02元,调整净值1,223,638,549.49元。

5、 存货

(1) 冲减重庆分公司多结转营业成本,调增存货46,823.92元;

(2) 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调整账面多暂估存货,调减存货16,608,704.39元,调整已抵账原材料,调减存货543,144.44元;

(3) 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一机床”)多结转营业成本,调增存货57,690.60元;

(4) 补充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调减存货398,158.71元;

(5) 补提存货跌价准备9,048,992.80元,转销1,709,756.31元存货跌价准备;

上述共计调减存货净额24,784,729.51元。

6、 其他流动资产

(1) 合并北京蜂巢调增其他流动资产489,128.38元;

(2) 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存货抵债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调整待抵扣税金,调减其他流动资产342,049.76元,调整简易计税不能抵扣部分增值税,调增其他流动资产2,620.73元;

(3) 本公司子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待抵扣税金重分类,调增其他流动资产70,734.84元;

(4) 公司补充确认资金占用利息,并确认销项税冲减待抵扣进项税,调减其他流动资产13,356.02元;

上述共计调增其他流动资产207,078.17元。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将对外投资重分类调整,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30,133,654.51元;

(2) 公司子公司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河基金”)将未支付股权款的部分冲回,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3,114,598.88元;

(3) 公司子公司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未支付股权款的部分冲回,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010,000.00元;

(4) 按照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调减入账价值302,172,322.96元;

(5) 因重分类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8,929,633.00元;

上述共计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14,500,943.35元。

8、 长期股权投资

(1) 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调增长期股权投资730,133,654.51元;

(2) 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调减长期股权投资9,377,671.44元;

(3) 补提资产减值准备,调减长期股权投资92,453,489.17元;

(4) 冲回已入账但未支付股权款的对外投资,调减长期股权投资5,681,459.50元;

以上共计调增长期股权投资622,621,034.40元。

9、 固定资产

(1) 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调整在建工程转固,调增固定 资产860,256.43元;

(2)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按公允价值调整固定资产,调增固定资产净值2,556,091.25元;

(3)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整固定资产,其中:调增固定资产原值6,798,861.66元,调增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671,650.59元;

(4) 调整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调减固定资产原值461,953.71元,调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75,435.98元;

以上共计调增固定资产净值5,357,041.02元。

10、 在建工程

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调整在建工程转固,调减在建工程860,256.43元。

11、 商誉

本公司补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调减商誉12,336,375.41元。

12、 长期待摊费用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整长期待摊费用,调增长期待摊费用18,042.37元。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调整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暂时性差异,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6,250,630.73元。

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 预付投资款重分类调减327,758,588.40元;股权投资款重分类调减828,695,959.00元;

(2) 预付设备款重分类调增30,197,689.44元;

以上共计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1,126,256,857.96元。

15、 短期借款

将原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银行委托贷款调整至短期借款,调增短期借款710,000,000.00元。

16、 应付账款

往来科目重分类调整,调减应付账款13,065,355.02元。

17、 预收账款

(1) 往来科目重分类调减预收账款80,611.86元;

(2) 冲回公司子公司齐一机床营业收入,调增预收账款81,300.00元;

(3)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预收账款8,788,593.07元;

以上共计调增预收账款8,789,281.21元。

18、 应付职工薪酬

(1)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应付职工薪酬721,352.99元;

(2) 公司子公司调整个人部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调减应付职工薪酬21,265,181.91元;

以上共计调减应付职工薪酬20,543,828.92元。

19、 应交税费

(1) 公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调减多计提企业所得税2,593,971.01元;

(2) 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调整不可抵扣增值税,调增应交税费2,620.73元;

(3) 公司子公司齐一机床调减收入,并调减增值税11,812.82元;

(4) 公司补充确认资金占用利息,调整相关税费,调增应交税费621,756.87元;

(5) 公司子公司补充计提印花税416,156.50元;

(6)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应交税费130,788.96元;

以上共计调减应交税费1,434,460.77元。

20、 应付利息

(1) 本公司补充计提借款利息1,225,223.26元;

(2) 本公司将计提的优先级合伙人利息从其他应付款重分类调整至应付利息,调增应付利息2,327,475.80元;

以上共计调增应付利息3,552,699.06元。

21、 其他应付款

(1) 根据补充协议调减无需支付的股权投资款,调减其他应付款106,806,058.38元;

(2) 补充计提借款利息,调增其他应付款533,866.67元;

(3) 往来科目重分类调减其他应付款3,439,093.94元;

(4) 补充计提资金占用利息,调增其他应付款776,333.14元;

(5) 将计提的优先级合伙人利息从其他应付款重分类调整至应付利息。调减其他应付款2,327,475.80元;

(6)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其他应付款23,191,642.75元。

(7)公司子公司调整个人部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调增其他应付款21,265,181.91元;

(8)补充确认股权投资违约金调增其他应付款金额507,178.21元。

上共计调减其他应付款66,298,425.44元。

22、 其他流动负债

将原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银行委托贷款调整至短期借款,调减其他流动负债710,000,000.00元。

23、 递延收益

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补充摊销总体技术升级结构调整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奖励资金补助,调减递延收益2,908,000.00元。

24、 资本公积

(1) 本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与享有的被合并方合并日的账面净资产的份额的差异,调减资本公积684,002,706.48元;

(2) 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导致资本公积变动,调增资本公积1,467,736.84元;

以上共计调减资本公积682,534,969.64元。

25、 其他综合收益

将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方法,由公允价值计量调整为以成本模式计量,调减其他综合收益144,597,494.75元;

26、 盈余公积

本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调减盈余公积8,439,162.30元。

27、 未分配利润

因调整损益类科目、增加合并范围北京蜂巢及其他股东权益的变动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50,237,272.48元。

28、 少数股东权益

因调整损益类科目、增加合并范围北京蜂巢及其他股东权益的变动调整,调减少数股东权益19,203,489.59元。

29、 营业收入

(1) 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导致营业收入增加8,165,593.02元;

(2) 本公司子公司齐一机床、重庆分公司调减多确认营业收入69,487.31元、50,427.35元;

(3) 本公司子公司湖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天马”)因委托加工业务冲减营业收入15,446,009.88元;

以上共计调减营业收入7,400,331.52元。

30、 营业成本

(1) 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导致营业成本增加7,683,086.81元;

(2) 本公司重庆分公司因销售退回调减成本46,823.92元;

(3) 湖州天马因委托加工业务冲减营业成本15,446,009.88元;

(4) 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天马冲回多计提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调减营业成本2,556,091.25元;

(5) 长沙分公司、齐重数控、贵州天马虹山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天马”)调减多确认营业成本278,876.96元;

以上共计调减营业成本10,644,715.20元。

31、 税金及附加

(1)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税金及附加547,885.70元;

(2) 补充确认资金占用利息,同时补充计提相应税金,调增税金及附加322,193.58元;

(3) 将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1,097,536.13元调整至税金及附加;

以上共计调增税金及附加1,967,615.41元。

32、 销售费用

(1)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销售费用10,437,090.60元;

(2) 本公司子公司贵州天马冲回多确认销售费用,调减销售费用327,426.03元;

(3) 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将运费重分类至销售费用,调增销售费用76,707.97元;

以上共计调增销售费用10,186,372.54元。

33、 管理费用

(1) 公司子公司星河基金补充计提外包户运营服务费、托管费,调增管理费用302,901.93元;

(2) 合并北京蜂巢,调增管理费用6,493,039.21元;

(3) 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调整至税金及附加,调减管理费用1,097,536.50元;

(4) 本公司子公司贵州天马将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自管理费用调整至资产减值损失,调减管理费用4,500,000.00元;

(5) 补充计提累计折旧,调增管理费用163,419.50元;

以上共计调增管理费用1,361,824.14元。

34、 财务费用

(1) 补提资金占用利息收入,调减财务费用10,654,013.33元;

(2) 补充计提资金占用利息,调增财务费用776,333.14元;

(3) 本公司补充计提借款利息,调增财务费用1,225,223.26元;

(4)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财务费用59,962.08元;

(5) 补充计提借款利息,调增财务费用533,866.67元;

(6) 损益科目重分类调整,调减财务费用77,534.08元;

以上共计调减财务费用8,136,162.26元。

35、 资产减值损失

(1) 由于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进行调整,并调整了坏账准备金额,本期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2,265,467.04元;

(2) 补提存货跌价准备调增资产减值损失6,258,748.47元;

(3) 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8,929,633.00元;

(4) 补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92,453,489.17元;

(5) 补提商誉减值,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2,336,375.61元;

以上共计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04,384,447.29元。

36、 投资收益

(1) 确认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调减投资收益9,377,671.44元;

(2) 损益科目重分类调整,调减投资收益77,534.16元;

以上共计调减投资收益9,455,205.60元。

37、 资产处置损益

(1) 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重分类调减资产处置收益1,122,377.76元;

(2) 补充确认资产处置损失,调减资产处置收益1,298,403.90元;

以上共计调减资产处置收益2,420,781.66元。

38、 其他收益

(1)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其他收益88,466.35元;

(2) 补充确认减免房产土地税,调增其他收益842,500.39元;

(3) 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补充摊销总体技术升级结构调整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奖励资金补助,调增其他收益2,907,999.79元;

(4) 损益科目重分类调整,调减其他收益10,246.04元;

以上共计调增其他收益3,828,720.49元。

39、 营业外收入

(1)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营业外收入3,825.86元;

(2) 补充确认公司沈阳分公司盘盈资产并处置损益,调增营业外收入1,949,943.18元;

(3) 调整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调回,调减营业外收入1,581,069.09元;

(4) 损益科目重分类调整,调增营业外收入1,142,191.76元;

以上共计调增营业外收入1,514,891.71元。

40、 营业外支出

(1) 因合并范围增加北京蜂巢,调增营业外支出119,337.96元;

(2) 补充确认股权投资违约金,调增营业外支出507,178.21元;

(3) 调整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调增营业外支出71,345.25元;

(4) 补充确认债务重组损失,调增营业外支出282,183.63元;

(5) 补充确认捐赠支出,调增营业外支出20,000.00元;

(6) 补充确认罚款支出,调增营业外支出94,004.02元;

(7) 损益科目重分类调整,调增营业外支出19,814.00元;

以上共计调增营业外支出1,113,863.07元。

41、 所得税费用

依据对损益表的调整金额,同时调整所得税费用,本期调减所得税费用 27,279,130.72元。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能更客观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7年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及《2017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六、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重述了《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现对2017年度报告主要更正内容列示如下:

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

更正前:

更正后: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更正后:

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更正前:

更正后:

4.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

二、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更正后:

5.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

二、财务报表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下转5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