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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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布的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及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做了相应的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监事2019年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监事2019年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监事的薪酬维持2018年标准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附件
1.《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0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母公司净利润96,686,009.4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668,600.95元后,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4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60元(税前),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1,192万元,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8%。本次不转增,不送红股。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9)第384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38,976,781.2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6,686,009.48元。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为157,329,596.36元,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1,997,004.89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分红政策,为保障社会公众股东权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按母公司净利润96,686,009.4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668,600.95元后,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4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60元(税前),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1,192万元,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8%。本次不转增,不送红股。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且无重大投资的,公司应当进行分红。
(二)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8年度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内生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1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乐惠国际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等工作的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按时为公司出具各种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为一年,全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2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65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59,514.15元,到账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67,111,294.87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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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循环使用。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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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
议案审议通过: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变更前预算21,400.00 万元,变更后预算14,408.00万元,结余6,992.00万元;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的结余资金6,992.00万元改投入大目湾项目,大目湾项目实施主体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变更情况及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乐惠国际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乐惠国际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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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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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3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乐惠国际”)于2019年4月19日、4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赖云来先生和黄粤宁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赖云来先生、黄粤宁先生、宁波乐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乐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东宁先生、赖夏荣先生将回避表决。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8年关联购销及租赁情况
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购销及租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 2018年关联担保
2018年预计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元,接受关联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3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关联方实际为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为9.66950168亿元,有效的接受关联担保总金额为32.47750168亿元,有效的接受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19年关联购销及租赁情况
预计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购销及租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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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计2019年关联担保情况
预测2019年关联企业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交易如下(单位: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继续有效的关联担保金额为24.19亿元,预计2019年新增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有效的关联担保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南京日新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和南京乐鹰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1.1条第(三)款:“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关联购销及租赁
关联公司南京日新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离心泵,为公司离心泵的供应商,公司本着就近采购、方便售后的原则,与该公司存在部分关联采购。南京日新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目前没有自己的生产及办公场地,其生产及办公场所由公司的子公司南京乐惠芬纳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出租。
此外,公司新产品包装带输送系统适用于南京乐鹰公司,公司本着就近销售、方便售后的原则,与南京乐鹰存在部分关联销售。南京乐鹰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因新办公室验收延迟,故2019年在得到相关部门验收之前仍需续租南京乐惠芬纳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背景和第三方询价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关联担保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在该等担保中,公司及子公司均作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受益性事项,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4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金额与方式:最高不超过6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各全资子公司尚未与银行建立授信关系,但各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存在需要母公司担保情形。为保证各子公司资金灵活运用,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对其提供连带担保,担保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保证金、开具信用证、内保外贷,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如上述公司的股东情况发生变化,不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如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应重新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批准,将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具体使用,逐笔审批,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Finnah Packtec GmbH(芬纳赫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Ahaus,North Rhine-Westphalia,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德国北威州阿豪斯)
法定代表人:符晓岚
注册资本:600万欧元
主营业务:乳饮品主要是酸奶等高速和无菌包装设备制造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德国芬纳赫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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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Lehuimex Mechanical Engineering S. de R.L. de C.V. (乐惠机械工程(墨西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墨西哥合众国新莱昂州蒙特雷市
法定代表人:陶捷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工程装备、食品啤酒酿造设备、不锈钢容器、食品行业的高速、无菌灌装关键设备制造、安装、调试。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公司99%股权,通过宁波精酿谷间接持有1%股权,合计持有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墨西哥子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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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Lehui finnah India Engineering & Equipment Private Limited(乐惠芬纳赫印度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印度共和国古吉拉特邦巴洛达市(Vadodara)
法定代表人:林长福
注册资本:32,000,000印度卢比
主营业务:工程装备、食品啤酒酿造设备、不锈钢容器、食品行业的高速、无菌灌装关键设备制造、安装、调试。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公司99.999997%的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印度子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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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京乐惠芬纳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南路641号
法定代表人:黄粤宁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能源设备、无菌灌装设备、乳制品灌装设备、包装机械、非热杀菌先进设备及各类杀菌设备、生物制药设备、食品设备、搅拌装置、轻工机械及其相关配件的研发、制造、安装、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相关售后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南京芬纳赫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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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南京保立隆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南路641号
法定代表人:黄粤宁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食品饮料机械、包装机械、轻工机械设备的设计与生产制造;食品饮料包装机械单机、成套设备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服务以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南京保立隆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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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粤宁
注册资本:12,484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啤酒企业管理软件开发和推广转让;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啤酒酿造原料研发;啤酒包装设备、包装容器开发及租赁;啤酒文化产品展示;啤酒产品研发;啤酒酿造技术开发;啤酒包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精酿啤酒企业孵化;啤酒订制网络服务平台开发;啤酒检测技术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被担保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宁波精酿谷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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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融资担保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目前德国芬纳赫正在与金融机构洽谈授信事宜,本担保议案如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按照批准的额度与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资金灵活运用,降低资金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包括Finnah Packtec GmbH(德国芬纳赫)等在内的6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项有助于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其担保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5,882,150.47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1%。
目前公司担保无逾期、无违约。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5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及子公司2019年度拟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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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外币。贷款期限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保、实际控制人个人担保和以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产担保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相关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6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锁汇余额2902万欧元和210万美元。随着全球工业化啤酒消费市场的转移,公司的海外订单逐年上升,预计后续订单仍以海外为主。由于海外合同以欧元和美元为主作为结算货币,其兑人民币汇率波幅较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规避外汇波动风险,合理利用金融工具控制公司外汇波动风险,参考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海外订单金额,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量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计通过后,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量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审批远期结售汇的具体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充分认识到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密切关注国际汇率变化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积极沟通,收集外汇变动信息。
2、公司及子公司销售部门在投标和合同签订时充分与财务部门沟通,考虑相关币种汇率变化情况,优先选择汇率稳定的币种作为合同签订币种,在有条件的国别选择跨境人民币结算。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Finnah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子公司Finnah Packtec GmbH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减值准备》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Finnah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Finnah Packtec GmbH原名NSM Packtec GmbH。公司2018年1月3日与NSM的原母公司办理收购协议公证并于德国时间2018年3月9日完成股权交割的全部手续,同时将名称变更为Finnah Packtec GmbH。公司目前持有Finnah100%的股权,Finnah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Finnah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在股权交割时点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356.55万元,因收购产生的商誉为4,482.57万元。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于 2019年初委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Finnah截至 2018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2018年,Finnah尚处于亏损状态。但公司对Finnah的整合以及在国内的技术转化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考虑到技术转化需要时间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和市场预期,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天兴评报字(2019)第0419号】,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因收购Finnah产生的商誉余额为3,672.57万元。公司本次对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810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收购德国子公司Finnah期间,Finnah与代理商GEOSAF有一项总额为8,341,310.00欧元的2908型号乳品包装设备合同尚未执行完毕,该设备因代理商GEOSAF认为验收不合格问题面临合同解除的风险。出于审慎考虑,公司拟对Finnah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0.944282万欧元(折合人民币556.721064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完成后,共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1,366.72106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事项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商资产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9-018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无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分类需要根据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并扩大了计提范围;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代替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2019年1月1日实施。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本公司自2019年初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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