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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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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周文凯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朱钢董事代为投票,朱增进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肖斌卿董事代为投票。

1.4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董事长胡升荣、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束行农、财务部门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6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482,207,9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9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3.25亿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2.1公司基本信息

2.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1报告期经营业绩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2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2018年6月29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7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8,482,207,9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26,361,733.78元人民币,已于2018年8月8日完成现金红利派发。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18年9月、2018年12月公司分别对南银优2、南银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1.95亿元、2.2442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按照扣除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金额进行计算。

(3)2016年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收益根据2017年财务报告口径进行了重述。

2.2.3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3)净息差=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2016年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根据2017年财务报告口径进行了重述。

2.2.4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经营层情况讨论与分析

3.1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综述

2018年,公司积极顺应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监管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客户,践行责任金融的发展理念,保持转型发展定力,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质,深入推进战略转型,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强化全面风险与合规管理,不断提升发展质效。

公司坚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不动摇。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服务民营企业、实体经济的“三大计划”,强化资源保障,细化政策措施,提升服务实体业务比重,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坚持推进战略业务、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深入推进“大零售战略”、“交易银行战略”,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不断夯实客户基础,创造业务发展新动能;坚持深化基础管理、全面防控风险的要求不动摇。充分认清和主动顺应“严监管、强问责”的新常态,坚决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坚决从严整治经营乱象,坚决遏制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不断夯实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坚持创新转型、彰显特色优势的方向不动摇。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导向的前提下,通过经营创新,让客户有良好体验和认同感。把创新贯穿到公司一切经营工作和管理活动之中,加快培育新动能,持续争创新优势;坚持存款立行、高位增长的思想不动摇。从客户、产品、服务和渠道、资源保障等多方面入手,创新营销思路,丰富业务手段,保持存款持续稳定增长,巩固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经营指标总体良好,规模平稳增长。2018年,公司经营规模保持平稳增长,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2,432.69亿元,较年初增加1,021.06亿元,增幅8.95%;存款总额7,705.56亿元,较年初增加479.33亿元,增幅6.63%;贷款总额4,803.40亿元,较年初增加913.88亿元,增幅23.50%;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126.73亿元,较年初增长7.89亿元,增幅6.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3亿元,同比增加14.05亿元,增幅14.53%;基本每股收益1.26元/股,增幅15.60%;公司加强资产质量管控,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0.89%,较年初上升0.03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总体稳定;拨备覆盖率462.68%,同比增加0.14个百分点,保持市场领先水平;拨贷比4.11%,同比增加0.13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仍处于较高水准。

结构调整有序推进,转型成效开始显现。强化战略业务发展导向,将新增资源优先投向大零售与普惠金融领域。零售贷款投放力度加大,余额占比持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零售贷款余额为1,293.73亿元,较年初增长44.80%,零售新增贷款在总贷款新增中占比达43.80%;普惠金融业务围绕支持“小微”、“三农”、“双创”等领域积极布局,截至2018年末,普惠金融贷款余额为247.03亿元,较年初增长88.43亿元,占全行新增人民币贷款比例10.80%,连续两年完成定向降准目标;交易银行战略起势良好,规模、客户数量与综合收益同步增长。平台类资产有效压降,有效腾挪了资产空间;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纵深推进“三大计划”,加强渠道建设与服务模式打造,实现客户数量稳步增长。

板块业务协同发力,新动能逐渐形成。零售金融板块贡献明显提升,消费金融业务多元化获客渠道巩固提升,盈利能力保持较高水平。网络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信用卡业务打通网申渠道,实现全流程电子发卡,私人银行强化公私联动,战略客户批量营销有力开展;公司金融板块转型加速推进,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推进“三大计划”。交易银行贸易金融、现金管理、供应链金融、跨境金融四大业务体系初步形成。小微金融和普惠金融稳步发展,得到市场与监管肯定。投行业务巩固债券市场领先地位,理财直融与代理推介业务实现较快增长;金融市场板块保持特色优势,资产管理业务加快向净值类产品转型,金融同业业务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深化同业专营改革,不断优化业务结构。资金运营中心站稳上海市场,全牌照经营持续推进,成功获得多项本外币衍生品交易资格。资产托管业务顺应市场大势,保持规模与收入稳定。

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多维度做好全口径风险监测分析。实施“鑫盾工程”,谋划启动基础管理提升新行动计划,着力整治监管重点关注问题及相关薄弱领域。正式成立数字银行管理部,数字化转型正式启航,积极开展数据平台项目群建设,成功完成 14 个项目的投产,初步建成数据治理组织架构,提升数据质量。完成数据中心整体搬迁,加强技术场景化运用,为业务发展和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3.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4.06亿元,同比上升10.33%。其中利息净收入占比为78.69%,同比下降2.19个百分点;非利息净收入占比21.31%,同比上升2.19个百分点。其中,中间业务净收入占比为13.09%,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按业务种类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包含归属于该地区的子公司的营业收入。

2、江苏地区包含南京、泰州、无锡、南通、扬州、苏州、常州、盐城、镇江、宿迁、连云港、江北新区、徐州与淮安分行。

3、浙江包含杭州分行。

3.2.2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3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2,432.69亿元,较年初增加1,021.06亿元,增幅8.95%。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千元

贷款投放前十位的行业及相应比例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贷款主要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前十名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为207.53亿元,占期末贷款总额的4.32%,占期末资本净额的20.01%。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个人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透支36.71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2.84%;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567.77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43.89%,投放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及江苏主要城市;消费信用贷款余额573.43亿元,较去年增长了273.56亿元,增幅达91.22%。

贷款迁徙率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3.2.4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1,645.03亿元,较年初增加915.51亿元,增长8.53%。

客户存款构成

单位:人民币千元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5利润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535.01亿元,同比增加63.79亿元,增长13.54%。

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319.34亿元,同比增加49.03亿元,增长18.14%。

单位:人民币千元

非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千元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人民币千元

(2)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千元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下转582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周文凯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朱钢董事代为投票,朱增进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肖斌卿董事代为投票。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胡升荣先生、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束行农先生,财务机构负责人朱晓洁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 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具体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参见“4.4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人民币

2.3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南银优1 单位:股

南银优2 单位:股

注 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3经营情况分析

经营规模平稳增长。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3,182.33亿元,较年初增加749.64亿元,增幅6.03%;存款总额8,537.21亿元,较年初增加831.65亿元,增幅10.79%;贷款总额5,170.27亿元,较年初增加366.87亿元,增幅7.64%。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38.89亿元,同比增加3.64亿元,增幅10.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0亿元,增幅15.07%;基本每股收益0.39元,同比增幅14.71%。

监管指标总体稳定。截止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12.78%,成本收入比23.10%,拨备覆盖率415.42%,不良贷款率0.89%。

注 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实施了对金融工具的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减值准备较年初有所增加。

§4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人民币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根据中国银监会盐城监管分局(盐银监复〔2018〕146号)《中国银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开业的批复》,盐城大丰支行于2019年1月3日开业。

(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扬银保监复〔2019〕3号)《中国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东支行开业的批复》,扬州城东支行于2019年1月23日开业。

(3)根据中国银监会徐州监管分局(徐银监复〔2018〕115号)《中国银监会徐州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开业的批复》,徐州铜山支行于2019年1月25日开业。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苏银保监复〔2019〕25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南京诚信大道支行开业的批复》,南京诚信大道支行于2019年1月30日开业。

(5)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淮安监管分局(淮银保监复〔2019〕5号)《中国银保监会淮安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开业的批复》,淮安洪泽支行于2019年2月20日开业。

4.3 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无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4.4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的实施要求,本行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了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新旧准则转换的影响调整了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按照准则的衔接规定,无需重述2018年比较期间数据。同时本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进行了调整。2019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净资产影响不超过1%。

§5补充财务数据

5.1 公司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2019年3月31日存款、贷款数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5.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将进一步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详见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5.3 公司补充财务指标

5.4 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5.5杠杆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