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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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前5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议程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正文同时还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8013号);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973号);
8、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972号);
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19]000138);
10、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1、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2、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临2019-2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尽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 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通知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 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有本公司股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2日9:00一17:00之间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具体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A, 信函上请注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0020
(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7143995
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
联 系 人:姜琴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A。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11,投票简称:“天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临2019-25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8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锋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8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8,670,071.73元,净利润-139,455,028.92元,每股收益为-0.4315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6,918,631.0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87,883,761.36元,股东权益为380,439,461.5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2008年证监会令第5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主营业务亏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2018年度报告摘要》同时还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8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上述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财务报表格式相应变更,我们同意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没有异议,认为其客观、公正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公司走上持续经营、健康发展的道路。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通过多年的内控制度建设,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对内控体系及运行机制进行了持续优化,提高了公司持续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偏差及异常情况。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正文同时还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8013号);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973号);
8、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972号);
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19]000138);
10、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维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香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康美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18年5月,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股本增加至143,738,000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规定,追溯调整2018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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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由原“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所致;
注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采购货款减少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往来款增加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调整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列报,不追溯2018年对比数;
注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可抵扣弥补亏损增加;
注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注7: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预收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注8: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注9: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增加所致;
注1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变动所致;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注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汇兑净损失增加所致;
注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由原“资产减值损失”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列报所致;
注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由原“资产减值损失”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列报所致;
注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计提由原“其他综合收益”调整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报所致;
注5: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减少所致;
注6: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本期营业毛利减少所致;
注7: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增加以及盈亏公司不同税率差异等综合因素导致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注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按投资比例承担亏损增加所致;
注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本期营业毛利减少、汇兑损失增加、研发投入加大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
注10: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注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本期采购货款支出减少所致;
注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债务的现金流出大于借款的现金流入所致;
注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3933 公司简称:睿能科技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18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勤勉尽职,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必要和合理的。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了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9,967,895.47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05,910,515.12元,盈余公积金为224,010,463.50元,资本公积金为2,092,930,939.98元。
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7,453,776.27元,截至2018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0,886,639.56元,盈余公积金为219,282,969.84元,资本公积金为2,164,339,471.07元。
鉴于:1、本公司目前于全国各地的项目部分处于工程在建期,同时公司广州番禺以及深圳旧城改造项目也在持续推进中,公司预计2019年度维持上述项目的推进需要大量的资金。
2、自2018年以来,由于受到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公司直接融资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渠道逐渐受阻。同时由于部分城市限价政策的影响,影响了公司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进度,因此导致公司自2018年开始出现现金流动性风险。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目前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基于保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经慎重讨论后,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年报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9-030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2019年4月28日上午10:00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年报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9,967,895.47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05,910,515.12元,盈余公积金为224,010,463.50元,资本公积金为2,092,930,939.98元。
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7,453,776.27元,截至2018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0,886,639.56元,盈余公积金为219,282,969.84元,资本公积金为2,164,339,471.07元。
鉴于:1、本公司目前于全国各地的项目部分处于工程在建期,同时公司广州番禺以及深圳旧城改造项目也在持续推进中,公司预计2019年度维持上述项目的推进需要大量的资金。
2、自2018年以来,由于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公司直接融资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渠道逐渐受阻。同时由于部分城市限价政策的影响,影响了公司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进度,因此导致公司自2018年开始出现流动性风险。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目前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基于保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经慎重讨论后,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述债权的实际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贷款额度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目前于全国各地的项目部分处于工程在建期,同时公司广州番禺以及深圳旧城改造项目也在持续推进中,公司预计2019年度维持上述项目的推进需要大量的资金,计划于2019年向银行新增贷款计划。为了操作方便,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提请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贷款余额人民币200亿元的限额内对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子公司2019年的贷款额度进行审批(上述额度包含单笔贷款或年度内累计贷款额度超过董事会的审议权限部分),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按需分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的贷款额度,具体时限从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2019年仍有新增银行贷款计划,由于该部分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除提供抵押物之外,仍有可能需要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了操作方便,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提请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2019年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50亿元的限额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该授权只限于为本公司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包括2018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9亿元,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1亿元。
本次授权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能够为本公司提供合法合规的专业服务。本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相关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规范运作,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报告。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司向关联方提供办公用地,从而收取租金;关联方提供融资服务;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近亲属销售商品房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梁文才、李宏坤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1、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于2019年8月17日到期,从目前市场状况和员工持股计划本身实际情况考虑,建议将该计划的存续期延展12个月,即延展至2020年8月17日到期。如延长12个月期满前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2、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于2019年7月6日到期,从目前市场状况和员工持股计划本身实际情况考虑,建议将该计划的存续期延展12个月,即延展至2020年7月6日到期。如延长12个月期满前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李宏坤、梁文才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议案如下:
(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七)、《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贷款额度的议案》;
(八)、《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九)、《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5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