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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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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7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年度、2019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2019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3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94,614,846.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52,311,925.33元,2018年末归属股东未分配利润为-1,139,722,535.3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及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实现盈利的实际情况,公司2018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中的现金分红政策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珠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珠医疗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3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拟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在本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的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80万元;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3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勤勉尽责、认真务实,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39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控股或控制的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珠中科干细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六安开发区医院等)。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2019年计划累计担保金额为30.1亿元人民币。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已公告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8.34亿元人民币,在上述已公告担保范围内,因银行信贷批准额等原因,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41亿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目前,公司已公告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8.34亿元,在上述已公告担保范围内,因银行信贷批准额等原因公司实际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4.41亿元。因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和需要,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计划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对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湖北路171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颜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柒佰捌拾万圆整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实业投资;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机电设备(不含许可证管理项目)、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润滑油、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9,423.21万元,负债总额为45,857.87万元,净资产为33,565.34万元。

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计划担保额7亿元。

2、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北路2522号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商业服务中心-9(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杨京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疗管理;医学、医疗及相关高科技研发;医院管理;医疗设备及器械研发,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零售、批发;医药研发中心;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及技术的研发,中成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健康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7,725.07万元,负债总额为59,747.40万元,净资产为-2,021.83万元。

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额3亿元。

3、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黄祥萍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药品研发;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塑料包装用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药品生产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3,794.65万,负债总额21,463.91万,净资产2,330.74万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95%股份,为其计划担保额1亿元。

4、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11B01、11B02、11B03、11B04

法定代表人:刘丹宁

注册资本:9,800万元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数字自动控制设备、数字影像、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自动化设备、医疗设备的租赁,及租赁设备的残值处理、上门维修;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经济信息咨询;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会务服务;网站建设、网络推广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二类、三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生产销售二类、三类6826屋里治疗及康复设备;销售全部二类医疗机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三类医疗器械: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6医用核素设备,6854手术室、急诊室、诊疗设备及器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5,192.56万元,负债总额为41,918.74万元,净资产为43,273.82万元。

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5亿元。

5、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4760

法定代表人:罗淑

注册资本:276000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194.54万元,负债总额为38,872.53万元,净资产为27,322.01万元。

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8亿元。

6、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5-1号

法定代表人:魏巍

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医疗器械(限I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3,673.73万元,负债总额为10,950.03万元,净资产为12,723.70万元。

中珠俊天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2亿元。

7、中珠中科干细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9299(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许德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干细胞、免疫细胞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干细胞、免疫细胞的采集、存储、制备及应用服务;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化妆品;医疗项目管理;医疗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健康养生管理咨询;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企业咨询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基因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实验室仪器仪表、实验室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项目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珠中科干细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总资产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0元。

中珠中科干细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0.5亿元。

8、六安开发区医院

住所: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

法定代表人:杨京生

注册资本:5688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民办非企业(合伙)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普外、骨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门诊(肿瘤、中医科、眼、口腔、耳鼻咽喉、妇儿保健)、预防保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六安开发区医院总资产为4,949.73万元,负债总额为4,539.02万元,净资产为410.71万元。

六安开发区医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0.1亿元。

9、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玉林市苗园路402号

经营场所:玉林市玉州区静安路86号

法定代表人:农维昌

注册资本:108.09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422.44万元,负债总额为3,470.37万元,净资产为9,952.07万元。

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3亿元。

10、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4栋2层203、204号

法定代表人:杨京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因检测;生物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研发、销售;软件、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健康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销售:消毒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78.86万元,负债总额为80.87万元,净资产为297.99万元。

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0.5亿元。

三、担保及授权的主要内容

1、同意中珠医疗对上述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上述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2019年度内担保总额度计划为30.1亿元。

2、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审批每一笔对外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同意根据被担保人的实际融资需要,在上述担保计划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融资需要对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4、同意在上述担保计划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公司下属控股或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被担保人)实际融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审批为公司下属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5、若发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担保计划额度,其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对下属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可解决其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并支持其持续快速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的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同意进行相关授权,同意就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公告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8.3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4.41亿元人民币,占本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6%。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9-04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10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6,071,607股股份、向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8,020,843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6,671,485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100%股权。同时,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413,27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普通股(A股)74,370,7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75.84元,扣除承销保荐27,500,000.00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1,556,603.77元)后的金额为1,272,499,975.84元,已于2016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其他直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64,515,605.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4,370,708.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92,153,446.42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2,008,549.29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39,806,092.08元,其中30,000,000.00元系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并结存,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309,806,092.08元,转入过程详见本专项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规定,制定并发布《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体”)、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728,018.22元,其中30,000,000.00元系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并结存,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72,728,018.22元;

2、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56838004,截至2018年12月31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64,435.90元。

3、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2485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2,498,671.80元。

4、本公司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8021002000000956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3,793,563.53元。

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250100008600000349,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12,485.79元。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63715009,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6,808,916.8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收购桂南医院60%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7,000,000.00元、增资收购中珠俊天85%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00.00元、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437,000.00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收购桂南医院60%股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7,000,000.00元、增资收购中珠俊天85%股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00.00元、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6,437,000.00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本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项目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

2016年3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通知》指出,中央军委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根据中央军委《通知》精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也发出《关于全面彻底清理医疗合作项目的通知》。

原“标的公司已开业肿瘤诊疗中心的新增投资”的肿瘤中心26家中有24家为军队和武警医院,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终止合作;原“标的公司新增肿瘤诊疗中心的投资”计划投入的武警北京市总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九医院属于军队和武警医院,受军改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已不可能继续实施,于2017年底全部终止合作。

(2)“肿么办”一一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

原募投项目“肿么办一一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是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以“专注肿瘤、关爱生命”为理念搭建的一个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该平台是针对肿瘤患者、家属、医生三个不同群体,以分享、互助、传播正能量为核心的肿瘤垂直门户。该项目的建设目的为辅助肿瘤诊疗中心与医院的营销推广,前期已初步搭建基础平台,处于内部测试阶段。鉴于中央军委《通知》精神和医改的快速推进,一体医疗原有的肿瘤诊疗中心项目已发生较大调整,肿瘤垂直门户平台已无法实现建设的目的;同时“肿么办”项目周期较长,实际经济效益较难体现。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肿么办”项目的投资建设,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将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医院、肿瘤诊疗中心等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

截止 2018 年 7 月 31 日,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工作人员失误,存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5810000010120100064253)与农业银行一般户(44358301040024184)多次划转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董事会于2019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9-04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10.1.6条及第10.2.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德全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市场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依据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经营计划,现对2019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十七楼

商事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德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实物租赁;为个人及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按珠海市外经委批复开展进出口业务(具体商品按珠外经字(1988)44号文执行);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仪表仪器、金属材料。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3.83%股份

2、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401室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和良

注册资本:1000万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停车服务;项目投资咨询;物业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批发、零售: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下属子公司。

3、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1102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丹宁

注册资本:15000万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和重金属除外)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持有本公司12.82%股份的股东。

4、阳江市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阳江市江城区市委党校西边用地之二(右边)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林

注册资本:81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5、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章华南路特1号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冬梅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6、珠海中珠民源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前山翠珠路19号第一栋第二层205房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肉及制品的加工、销售;畜禽产品的批发、零售;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牲畜屠宰;花卉批发、销售;鲜蔬批发、销售;运输配送;生猪收购、批发及零售;鲜肉产品的批发、零售;其他商贸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7、四川汇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号1幢12楼1-6号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宏斌

注册资本:428.5714万元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医院管理;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如下: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1、公司关联方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春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稳定,具备专业服务能力,未发生重大违约风险,履约能力较强。

2、公司关联方之间租赁办公场所,权属清晰,能提供所必需的水、电、汽等公用服务,服务稳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提供劳务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公司关联方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春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双方签订了《销售期物业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为公司开发项目提供销售配合服务事宜,协议物业服务费根据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和当地市场价格约定,按月结算。

(二)租赁资产

1、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 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关联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双方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房屋租赁法律规定和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按月结算。

2、向关联方提供的租赁:(1)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所,双方已签订了《写字楼租赁合同》、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房屋租赁法律规定和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按月结算;(2)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所,双方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房屋租赁法律规定和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按年度结算。

(三)购销产品

1、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四川汇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销售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双方已签订了《销售合同》。

2、向关联方购买产品:因公司员工食堂和后勤需要,向珠海中珠民源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所需肉类等食品,销售定价按市场同类肉类及其他食品价格,按月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市场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2、公司已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了我们的同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4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 “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企业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规定执行。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细微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任何实质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无需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43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概述

本年度公司融资租赁款、投资预付保证金(或诚意金)款、应收账款、业绩承诺补偿确认的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商誉等均存在不同程度减值,公司计划计提减值准备主要结果如下:

1、针对山西祁县人民医院融资租赁款(长期应收款)3,657.78万元 ,由于医院违约无法支付款项,通过诉讼目前也无法解决,其可收回性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并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1,828.89万元。

2、针对广元肿瘤医院融资租赁款(长期应收款)2,552.21 万元,由于医院违约无法支付款项,通过诉讼目前也无法解决,其可收回性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并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2,552.21万元。

3、针对业绩承诺确认的金融资产13,537.69 万元,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分别持有中珠医疗的股票已全部抵押并被多次查封,追回的可能性极低,上述三个公司目前也无资金来支付补偿,故对原业绩承诺补充确认的金融资产全部作为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4、针对浙江爱德医院项目股权收购定金5000万元事项,中珠医疗因拟进行重大收购事项,于2018年3月30日,中珠医疗依据江上出具的《付款函》,将“收购浙江爱德医院定金”人民币5000万元汇入浙江爱德医院有限公司(“爱德医院”)的银行账户。后由于重组事项未完成,请求退回支付的定金,双方对该交易事项定金退回金额存在重大分歧,鉴于此,目前公司已经聘请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对方作为原告先起诉公司不退回定金,中珠医疗答辩及反诉后,浙江高院主审本案的法官曾征询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向。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未进行进一步的调解工作。现本案正在等待浙江高院排期开庭,尚未确定开庭日期。基于双方分歧很大,和最初始口头沟通时候对方提出过2500万的退回方案,由于案情金额较大,案情也较为复杂,目前律师也无法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和估计,基于此,结合谨慎性原则,公司暂按照50%可能性进行估计,计提2500万元坏账准备。

5、针对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形成的商誉减值事项,公司聘请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一体医疗、西安恒泰、云南纳沙、今朝科技、六安开发区医院、北京俊天公司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及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预计以上所述公司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与其可辨认净资产与商誉之和进行了比较,对确实有减值迹象,且评估减值的公司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分别对对一体医疗计提商誉减值104,574.68万元、对西安恒泰计提商誉减值1,036.55万元、对云南纳沙计提商誉减值754.39万元、对今朝科技计提减值413.76万元、对六安开发区医院计提商誉减值1,247.35万元、对北京俊天公司计提商誉减值4,820.57万元。

6、针对销售应收账款事项 1,100万元事项。2017年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晟康铭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了销售肝检仪130套的销售合同,大部分款项均已经收到,余款400万元长期未回,经公司多次催收,均未有结果,现已联系不到对方人员。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北京君如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乙方)三次销售肝检仪合同共签订280套销售合同,大部分款项均已经收到,余款700万元长期未回,经公司多次催收,均未有结果,现已联系不到对方人员。故对该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针对远程集团支付的5000万元增资远程金卫的履约保证金事项,一体医疗于2017年9月,向远程集团支付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增资远程金卫的履约保证金,该款项于产业基金设立并向远程金卫履行增资义务时,远程集团予以全额、原路径返还。”但是,支付保证金后尚未开始正式履行合同,后期出现大量远程视界员工实名或匿名发布公司拖欠工资消息,随后,远程视界又爆出大量负面新闻,远程视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且丧失了商业信誉。远程视界与远程金卫现在已经处于失联状态,所有的通知均无法送达。另外公司通过诉讼追回资金可能性也很小,鉴于远程视界、远程金卫目前的财产状况,基于此,结合谨慎性原则,收回该笔资金可能性很小,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8、针对中珠医疗为潜江中珠项目提供担保余额1.9亿元事项,潜江中珠原为中珠医疗子公司,于2016年12月出售给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出售前,潜江中珠项目公司,于2014-2015年期间向建设银行潜江分行申请贷款2.7亿元,截止2018年11月已陆续归还本金8000万元,目前贷款余额为1.9亿元,由中珠集团、许德来个人及中珠医疗为该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目前潜江中珠和中珠集团均已无实际可以用于偿债贷款的资产,按目前的财务状况,公司很可能需要承担偿还义务,故计提预计损失和负债1.9亿元。

9、针对一体医疗平安银行账户货币资金18,590.00 万元,截止2018年资产负债表日,一体医疗平安银行账户货币资金18,590.00 万元处于质押状态,根据一体集团法人刘丹宁汇报和提供的资料,由刘丹宁安排,在未经过公司审批程序情况下,将上述资金用于为“深圳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质押担保。目前一体集团投资经营困难,包括其持有的股票等主要资产均已经被查封,无还款能力,故需计提预计损失和负债18,5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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