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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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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励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1)、货币资金本期末比年初减少了48.30%,主要是本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小于经营性现金流出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末比年初增加了67.16%,主要是本期公司原材料采购的预付款较年初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比年初减少了66.47%,主要是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额较年初减少。

(4)、交易性金融负债本期末比年初减少了34.00%,主要是本期末尚未到期的远期锁汇业务合约按公允价值重估而形成的金融负债比年初减少。

(5)、预收款项本期末比年初减少了47.60%,主要是本期公司预收产品的货款较年初减少。

(6)、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年初减少了48.46%,主要是本期公司发放已计提的绩效奖金。

(7)、应交税费本期末比年初增加了91.16%,主要是本期末需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年初增加。

(8)、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末比年初增加了959万元,主要是本期末外币报表折算损失比年初减少以及持有法人股的公允价值较年初上升。

2、损益情况

单位:元

(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1.06%,主要是本期汇兑损失同比减少。

(2)、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7.98%,主要是本期联营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29.69%,主要是本期有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约以公允价值重估而产生收益同比增加。

(4)、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8,077.78%,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93.82%,主要是本期供应商质量赔款同比减少。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6.30%,主要是本期的罚款支出同比减少。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33.66%,主要是本期相关子公司无可弥补亏损。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1)、本期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了2,150万元,主要是本期转回保证金存款同比增加。

(2)、本期投资性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了6,399万元,主要是本期子公司项目建造投入资金同比减少。

(3)、本期筹资性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12.38%,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净流出同比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由于渠道终端库存高企,公司所处空调和空调压缩机行业整体面临挑战,但产品结构升级仍在持续。公司本期实现空调压缩机销售777.85万台,同比增长5.29%;实现电机销售774.48万台,同比增长9.37%。

2、报告期内,公司空调压缩机销量同比小幅增长,但售价受供求关系等影响同比下降。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340,109.49万元,同比下降4.91%;得益于有效的期间费用控制,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长,本期实现营业利润15,944.50万元,同比增长12.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84.35万元,同比增长3.3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463.82万元,同比增长3.46%。

3、2017年,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鉴于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颁布,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2019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1000248,发证时间:2018年11月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上海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将在有效期内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适用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即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19-017),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5%以上股东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即公司董事葛明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及葛明先生已累计减持23,786,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鑑华

日期 2019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9-01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载有决议事项的书面文件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26日经参加表决的董事审议并签名的方式作出会议决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同时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19-020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9-019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9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紫玉A厅(浦东东方路77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2日

至2019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4、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19年6月11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6月10日9: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

邮编:201206

传真:(021)50326960

电话:(021)58547777转7021、7018分机

联系人:杨海华、张毅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619 公司简称:海立股份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