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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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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1.2 公司负责人孙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臣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效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2018年3月,中国证监会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8年5月,中国证监会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57号。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两项立案调查尚未做出最终处罚。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变动的说明

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7亿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8.32亿元,主要为重整收益影响,公司实施重整豁免的债务及产生的净收益28.26亿元计入2018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2019年度,公司计划实现净利润1亿至2亿元,预计无重大非经常性损益发生。公司2019年年度累计净利润将比2018年同期大幅变动。

公司名称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启

日期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19-02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19年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399 公司简称:ST抚钢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