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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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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3版)

6、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8、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9、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10、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1、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4〕1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113,300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10.15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95.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5,999,99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首期预付款、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949,113.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0,050,8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8号)。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850,0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69,999,995.81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58,999,995.81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273,850.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7,726,1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号)。实际支付上述外部费用10,273,850.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8,726,145.75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横投资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0,634.2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92.79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6.40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6.9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620.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49.75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34.18万元(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3,077.5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11.45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493.82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465.4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3,571.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176.9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2,219.59万元(包括实际已支付但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列支的发行费用741.39万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76,900.00万元,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2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针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之子公司奉化投资公司、六横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针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子公司天台投资公司、建塘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奉化投资公司、六横投资公司、天台投资公司、建塘投资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计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76,900.00万元,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25,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根据公司2018年3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向天台投资公司提供借款17,0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8年3月30日将17,000万元借款自募集资金账户转账至天台投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根据2018年4月17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80亿元人民币。

(3) 根据公司2018年3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向建塘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3月30日将15,000万元增资款自募集资金账户转账至建塘投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7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向建塘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已于2018年7月20日将15,000万元增资款自募集资金账户转账至建塘投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收到业主方《关于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停工的通知》(甬新围开〔2018〕8号)及其转来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停止围涂工程建设的通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除整改项目外,即日起停止施工,项目停工持续时间尚不确定。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12月28日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异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宝鸡汇通支行购买大额单位定期存款10,000.00万元和15,000.00万元,并在2019年3月在该行购买7,000.00万元大额单位定期存款,上述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均以质押方式为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在该行融资提供担保。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19年4月27 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归还上述银行的贷款,本公司将及时解除存单质押。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本期实现收入1,978.40万元(含税)。

注2: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本期实现收入1,427.97万元(含税)。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项目本期实现收入12,484.73万元(含税)。

注4: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项目本期实现收入32,106.06万元(含税)。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提请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参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于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18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0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拟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金额如下:

2019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200,000万元,其中:

1、对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7,000万元;

2、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金洋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

3、对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00万元;

4、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

5、对山东宏旭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240万元;

6、对江苏围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00万元;

7、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海越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8,000万元;

8、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3,000万元;

9、对宁海宁港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

10、对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7,500万元;

11、对香港围海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12、对围海(舟山)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不超过6,660万元;

13、对北京橙乐新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000万元;

14、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15、对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68,000万元;

16、对台州乾海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30,000万元;

17、对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50,000万元;

18、对宁波甬宁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0万元;

19、对湖州宏琏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90,000万元;

20、对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10,000万元;

21、对温州乾瑞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1,900万元;

22、对除以上子公司之外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超过222,7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8年度延续至2019年度的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9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在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具有合理性;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12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4%,其中包括106.12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及人民币46,000万元未履行审批决策流程以定期存款存单质押方式以及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方式为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融资提供违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提出在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18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亿元的担保,将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6.88%,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围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现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及会计师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围海股份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所对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此我们表示理解。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预计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将会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金额,同时,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法确定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金额。

四、关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1、关于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

公司要求控股股东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自2019年4月27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归还相关银行的贷款,协助公司及时解除存单质押;无条件向公司偿还所占用的资金,并及时支付在占用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消除对公司的影响,避免出现损失。

2、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公司将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除了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外,还应出具内部控制执行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为防止再次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审计部及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对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制定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将制定《内部问责制度》,并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核查结果,将导致内控制度及执行出现重大缺陷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的换离工作岗位。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内控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内控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1.围海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决策流程的情况下以定期存款存单质押方式以及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方式为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融资提供违规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质押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金额为4.6亿元,截至2019年4月26日,已质押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金额为6亿元。

2.围海股份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决策流程的情况下通过预付采购款、工程款等方式及通过被投资的联营企业渠道提供资金最终给围海控股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况,围海股份累计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占用资金17,650万元,已收回资金12,9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控股股东占用尚未收回的资金余额为4,750万元(不含利息)。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控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除会计师于2019年4月29日对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内控审计报告》并未对围海股份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三、关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对于目前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将全面梳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控体系和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措施,通过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印信使用和保管规定》等制度,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强化印章管理

为加强印章管理工作,公司公章交由行政总监及办公室主任共同保管,明确两位保管人员同时操作才能加盖印章,且明确携带外出用印,必须两位保管人员随从。坚决落实“双人保管、先审后用、用必登记”的用章规范。后续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将对印章管理的监督持续化、常态化。

4、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公司将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除了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外,还应出具内部控制执行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为防止再次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审计部及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对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制定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将制定《内部问责制度》,并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核查结果,将导致内控制度及执行出现重大缺陷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的换离工作岗位。

6、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

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加强学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加强和提升公司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不断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同时,公司尽快开展内控制度的梳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和制度建设,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考核效果,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 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9、提示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为特别决议,均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1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请寄: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梦璐、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10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15103

2、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独立董事陈农先生、总经理杨贤水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伟先生、财务总监胡寿胜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罗云翔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 亿元,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和2019年2月26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一、到期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900万元购买了民生银行结构性产品CNYS18。具体购买情况详见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2018-068)。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9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6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714,514.28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19231126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币种:人民币

购买金额:7,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预期年化收益率:3.20%-3.25%之间

投资期限: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11月1日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87,357万元,尚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16,357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71,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2、《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19231126产品说明及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适用期限为2019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