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收入28,385.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76%;营业成本18,452.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25%;销售费用3,641.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35%;管理费用3,361.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023.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8.85%;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各分子公司业绩持续下滑导致。

2、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28万元,经营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上升97.55%,主要原因系本期无资金支持正常的生产经营,销售业绩下滑,大幅减少采购。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拟筹划向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雄互娱”)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英雄互娱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中,英雄互娱2017年末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额指标的比例为233.94%,超过50%,且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津迪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诺投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与潜在5%以上股东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9年2月18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2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9年3月4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协议》”),并分别与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王磊及天津迪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王磊、天津迪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并于董事会召开后两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9年3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9号),收到该问询函后,公司及时协调各方开展核查工作,并组织中介机构对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2019年3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9年4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收到迪诺投资发出的《终止通知》,因各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的核心交易条件未能满足及达成一致意见,迪诺投资决定单方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与英雄互娱于2019年3月1日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也一并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关于收到天津迪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通知的公告》。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各项工作,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所涉相关问题进行商讨、论证与完善,鉴于本次交易的复杂性,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轮沟通和谈判,本次重组中的核心交易条件未能满足及达成一致意见,迪诺投资单方面向公司发出《终止通知》。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在综合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面临的相关不确定因素及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收购成本及有效控制风险等因素的情况下,审慎研究和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在坚持做好主业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发布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