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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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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5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9:00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谈跃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邱扬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投弃权票,弃权原因: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可回收性存在不确定性,关联方资金占用导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存在不确定性,子公司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利息的可回收性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存在不确定性。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投弃权票,弃权原因: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可回收性存在不确定性,关联方资金占用导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存在不确定性。子公司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利息的可回收性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存在不确定性。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3,419,318.75元,2018年期末未分配利润2,701,162,010.56元。按母公司口径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76,567,717.21 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3,407,467,290.27元,减去已发放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股息2,819,592,917.4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311,306,655.66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54)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5)。

公司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投弃权票,弃权原因: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可回收性存在不确定性,关联方资金占用导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存在不确定性。子公司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利息的可回收性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存在不确定性。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业绩补偿及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事项的存在导致无法保证本议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投弃权票,弃权原因: 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无法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整改措施落实存在不确定性。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权限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权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公司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投弃权票,弃权原因: 存在业绩承诺方无法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不确定性。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公司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投弃权票,弃权原因: 存在业绩承诺方无法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不确定性。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64)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65)。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6)。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确认公司为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溯确认公司为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确认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溯确认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九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5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3,419,318.75元,2018年期末未分配利润2,701,162,010.56元。按母公司口径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76,567,717.21 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3,407,467,290.27元,减去已发放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股息2,819,592,917.4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311,306,655.66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5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正、客观、真实、完整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其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历任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资产及内控情况非常熟悉,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拟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5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2018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347,765,254.9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商誉。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了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2018 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 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在 2018 年底对各应收款项计提了294,363,143.14元的坏账准备。

(二)2018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18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587,824.95元。

(三)2018 年度计提存商誉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18年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27,814,286.81元,报告期商誉减值准备详情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347,765,254.90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银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已发生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基础上,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100亿元(含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新增担保总额100亿元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同时,上述被担保对象中,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持股股东原则上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上市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5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项目开发及实业投资。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八楼,法定代表人熊续强,注册资本402,798.99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41,019.79万元,总负债 407,669.36万元,或有事项总额(主要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抵押,下同)436,605.81万元,净资产1,633,350.4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2011年反向收购,母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利润总额-3,512.95万元,净利润-4,528.28万元。

2、为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该资金用于实业投资及公司日常运营。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2月16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6-5室,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755,669.06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87,290.27万元,总负债35,835.41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751,454.8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902.93万元,净利润-902.93万元。

3、为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实业投资。

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号372室,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8,195.81万元,总负债40,511.80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327,684.0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020.26万元,净利润-1,020.26万元。

4、为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担保8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8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8号3幢103室,法定代表人施伟光,注册资本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0,639.75万元,总负债81,021.90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382.1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29.40万元,利润总额-2,300.07万元,净利润-2,297.75万元。

5、为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

宁波恒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5月15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经十路1号2幢,法定代表人施伟光,注册资本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批发及零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023.40万元,总负债11,851.87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1,171.5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28万元,利润总额-3,008.54万元,净利润-3,008.54万元。

6、为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5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项目开发。

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2月6日,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404B,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42,405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68,072.11万元,总负债1,322,615.37万元,或有事项总额81,160万元,净资产145,456.7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18.57万元,利润总额38,995.37万元,净利润39,274.56万元。

7、为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望城项目开发。

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1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920室,法定代表人王德银,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303.53万元,总负债47,580.06万元,或有事项总额40,000万元,净资产1,723.4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81.40万元,净利润-81.40万元。

8、为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及日常经营。

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1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迎春街88弄13号三楼,法定代表人屠赛利,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2,181.37万元,总负债41,843.96万元,或有事项总额25,000万元,净资产10,337.4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152.60万元,利润总额2,498.06万元,净利润1,799.07万元。

9、为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0,000万元,该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宁波银亿海尚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6月4日,注册地址宁波镇海区骆驼街道东邑北路518号,法定代表人方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762.70万元,总负债21,509.12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11,253.5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71万元,利润总额-2,519.70万元,净利润-2,519.70万元。

10、为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丹府一品项目开发。

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月21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路59号3-06,法定代表人蔡振林,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7,546.87万元,总负债107,361.62万元,或有事项总额1,8000万元,净资产30,185.2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58.68万元,利润总额3,196.36万元,净利润2,742.49万元。

11、为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高安项目开发。

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大城开发区迎宾路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德银,注册资本11,3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909.56万元,总负债11,755.4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8,154.0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1.73万元,净利润-71.7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根据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后续稳健经营和发展。

六、董事会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均较为稳定,董事会认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对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促进意义,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以土地、房屋等资产提供等额反担保,确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34,036.98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506,557.25万元的48.7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82,439.8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1,597.12万元。同时,公司存在逾期担保余额为143,317.32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18,000万元,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05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相关金额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19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等事宜。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6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房地产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土地储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权限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经营性土地事宜。

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便于实际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上述授权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额度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审批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土地储备投资事宜。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6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在合作开发项目过程中,公司预计子公司拟继续与业务合作单位进行资金拆借,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子公司继续向业务合作单位提供拆借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碧桂园物业”)因销售资金回笼及项目贷款下放而产生资金节余较多时,为兼顾投资股东双方权益,经宁波银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隆商管”)与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地产”)双方股东协商同意后,在确保项目公司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可通过上海碧桂园物业之母公司上海迎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迎碧投资”)按持股比例借给碧桂园地产临时周转,预计以自有资金提供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拆借资金,拆借资金不计息,拆借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大道1号碧桂园中心七楼705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394,084.0339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租赁、房地产投资咨询、房地产经营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佛山市顺德区宙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杨惠妍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碧桂园地产总资产9,762,684.07万元,净资产1,349,195.6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39.08万元,利润总额44,894.37万元,净利润44,876.32万元。

碧桂园地产为公司业务合作单位,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7.4.5 条规定的情形。

2018年度,公司与该业务合作单位发生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所采取的的风险防范措施

上述资金拆借在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合作开发项目过程中发生,被拆借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同时被拆借对象碧桂园地产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本次资金拆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该业务合作单位资产情况、信用情况、经营情况均较为良好,还款来源有保证,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6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1月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银亿”)购买了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100%股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10月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圣洲”)购买了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现就宁波昊圣和东方亿圣2018年度业绩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及补偿承诺

(一)宁波昊圣

1、盈利补偿期间及净利润承诺数

协议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利润补偿的承诺期间(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期间”)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主体西藏银亿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西藏银亿承诺宁波昊圣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6,768.30万元、26,170.33万元、32,579.70万元。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2、盈利差异的补偿

(1)双方同意若盈利补偿期内宁波昊圣实现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宁波昊圣净利润承诺数,则西藏银亿须就不足部分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亿股份进行补偿。

(2)盈利补偿期内每年度的股份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西藏银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宁波昊圣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宁波昊圣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盈利补偿期内宁波昊圣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①若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西藏银亿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股份应补偿数(调整后)=当年股份应补偿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②若上市公司在盈利补偿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西藏银亿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 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③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上市公司就西藏银亿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西藏银亿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

自西藏银亿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西藏银亿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

(二)东方亿圣

1、盈利补偿期间及净利润承诺数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主体宁波圣洲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宁波圣洲承诺,东方亿圣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161.07万元、91,747.08万元、111,781.49万元。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盈利差异的补偿

(1)双方同意若盈利补偿期内东方亿圣实现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东方亿圣净利润承诺数,则宁波圣洲须就不足部分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亿股份进行补偿。

(2)盈利补偿期内每年度的股份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宁波圣洲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东方亿圣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东方亿圣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盈利补偿期内东方亿圣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认购股份总数-宁波圣洲已补偿股份数量

①若银亿股份在盈利补偿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宁波圣洲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股份应补偿数(调整后)=当年股份应补偿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②若银亿股份在盈利补偿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宁波圣洲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 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③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3)如果宁波圣洲因东方亿圣实现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宁波圣洲承诺数而须向银亿股份进行股份补偿的,银亿股份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宁波圣洲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银亿股份就宁波圣洲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银亿股份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银亿股份将进一步要求宁波圣洲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具体如下:

①银亿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银亿股份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宁波圣洲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5)个工作日内办理该等股份的回购及注销事宜。

②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银亿股份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银亿股份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宁波圣洲实施股份赠送方案。宁波圣洲应在收到银亿股份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银亿股份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登记在册的除宁波圣洲之外的其他股东,除宁波圣洲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银亿股份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银亿股份扣除宁波圣洲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自宁波圣洲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宁波圣洲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

二、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宁波昊圣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691号、天健审(2019)第4973号),宁波昊圣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8.37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27.6万元。剔除2018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的影响后,宁波昊圣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8.89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8.12万元。宁波昊圣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金额。

(二)东方亿圣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净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差异情况说明及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0968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033号),东方亿圣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66.42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84万元。剔除2018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的影响后,东方亿圣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68.23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850.49万元。东方亿圣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

三、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一)宁波昊圣

宁波昊圣2018年度实现的经营业绩未及预期,具体原因如下:

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车辆购置税补贴全面退出以及消费者信心回落等宏观因素影响,2018年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多不利变化,消费者的购买意愿相对减弱,导致我国整车市场首次呈现负增长。下游整车销售市场增速的放缓,使得标的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影响了标的公司2018年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实现。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下游重要客户之间发生破产重整、收购兼并等,导致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也对标的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产生了不利影响。此外,2018年美国关税政策变动导致标的公司美国工厂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进一步影响了标的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的实现。

上述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等不利因素致使宁波昊圣2018年的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

(二)东方亿圣

东方亿圣2018年度实现的经营业绩未及预期,具体原因如下:

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车辆购置税补贴全面退出、中美贸易战以及消费者信心回落等宏观因素影响,2018年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多不利变化,消费者的购买意愿相对减弱,导致我国整车市场首次呈现负增长。下游整车销售市场增速的放缓,使得标的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较大冲击,严重影响了标的公司2018年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实现。此外,受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的预期影响,国内部分整车厂采用减产、降价等方式提前对车型结构进行调整,对乘用车变速器等上游零部件的需求进一步萎缩,使得标的公司部分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上述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等不利因素致使东方亿圣2018年的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

四、业绩补偿相关措施及风险提示

宁波昊圣和东方亿圣2018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与承诺数存在差异,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后续,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西藏银亿及宁波圣洲按照该次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鉴于该次重组业绩承诺方西藏银亿及宁波圣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股份质押情形,公司将积极与西藏银亿及宁波圣洲协商业绩补偿具体执行方案,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业绩承诺方无法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风险。

五、致歉声明

针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宁波昊圣、东方亿圣未能实现2018年度承诺业绩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并深表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银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截止目前,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情况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同时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三、因债务违约已经收到诉讼的情况

1、上述第3、4、10笔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涉诉情况已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7)、《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2、公司从债权人处获知,上述第2、11笔到期未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起诉,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材料。

3、其余第1、5、6、7、8、9笔到期末清偿债务尚未获知被起诉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6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中提案9、15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额度的议案;

9、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权限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19年度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议案;

13、关于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14、关于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15、关于追溯确认公司为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外,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还将作《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2、提案编码及意见表决

(1)提案编码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6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溯确认公司为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下属子公司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郡置业”)因经营发展需要,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即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向南郡置业提供4.8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4亿元,担保期限36个月,截止到目前尚有余额1.75亿元。因公司经营需要,于2018年8月将持有的南郡置业50%股权转让给浙江波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波威”),同日,浙江波威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余额尚未解除。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担保对象未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的被担保对象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南郡置业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34YCXK

法定代表人:徐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贸城西路157号1C0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合同下的担保范围为:南郡置业拟与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项下的50%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担保金额为2.4亿元,担保期限为36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南郡置业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浙江波威同步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下转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