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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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9-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8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自2015年上市以来,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从2015年的3.33亿元增至2018年的8.88亿元;而净利润从2015年的6997万元下滑至2018年的-2879万元,出现连续下滑的趋势。请公司结合各项业务的经营情况,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8亿元,同比增长27.99%;实现净利润-2879万元,同比下降189.47%。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经营数据,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毛利率、净利润等;(2)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利润变动情况,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逐年增加的同时,净利润逐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及主要成本变化情况,说明净利润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

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器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融资租赁、服务器租赁以及商业保理业务的运营方式、盈利模式等情况;(2)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3)年报中未按行业披露分部信息,请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补充披露未披露分部报告的具体原因。

二、关于服务器租赁业务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对华铁恒安2018年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43亿元同时以1228万元价格对外转让华铁恒安100%股权。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完成过户。华铁恒安设立于2018年3月,成立不足一年亏损1.58亿元。请公司结合华铁恒安的经营状况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情况,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3.年报披露,公司通过华铁恒安从事云计算服务器租赁业务。报告期内,华铁恒安净利润为-1.58亿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绝对值的比重为548.84%。请公司补充披露:(1)华铁恒安前十大客户具体名称、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租赁的服务器名称及型号、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是否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2)华铁恒安存在的或有负债等情况;(3)上市公司方面对华铁恒安的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借款等以及收取的利息费用等。

4.2019年1月,公司对华铁恒安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750万元并以评估价格5975万元对外转让华铁恒安100%股权。随后公司终止了上述交易。2019年3月27日,公司对华铁恒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3亿元并以1228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上述股权,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了4505万元且转让价格减少了474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市场环境以及同类云计算服务器的价格变化,说明3个月内华铁恒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请说明1228万元的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并请评估师对华铁恒安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5.根据公司公告,华铁恒安尚有资金拆借及利息合计2607万元未归还公司。华铁恒安的经营应收款回收优先用于上述债务的归还;同时交易对方对上述债务清偿提供担保。请公司补充披露:(1)华铁恒安经营应收款的金额、账龄分布以及坏账计提等情况;(2)经营应收款前十大客户名称、金额、坏账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是否为关联方;(3)结合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说明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6.根据公司公告,华铁恒安与浙江亿邦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8万台云计算服务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仅收到2.4万台。目前合同双方对剩余5.6万台云计算服务器的归属存在分歧,涉及合同金额2.82亿元,如果认定5.6万台归属于华铁恒安,则按照同类资产的减值测试,公司将在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亿元。公司控股股东胡丹锋对上述合同纠纷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承担连带偿付责任。请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具体依据。

7.公司在临时公告和年报中披露的华铁恒安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不一致。请公司说明上述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年报中对华铁恒安财务数据的调整是否属于会计差错。

三、关于经营租赁、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

报告期内,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实现营业收入5.34亿元,占比60.14%;融资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2亿元,占比30.63%。商业保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51万元。请公司结合各项业务的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8.年报披露,公司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实现营业收入5.34亿元,较上年增加1.02亿元,同比增长23.50%;营业成本1.53亿元,较上年下降0.54亿元,同比下降26.12%;毛利率为71.30%,较上年增加19.28%。报告期内,公司在会计估计中缩短经营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并增加残值率,该事项使营业成本下降392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产品披露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以及平均租赁单价、租用率等信息,并分析其变动情况;(2)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业务的销售结算政策以及前十大客户的具体名称、对应的营业收入、收入占比、是否为关联方;(3)结合近年来废钢售卖市场价格与新购经营租赁资产价格的比率、行业协会有关经营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残值率的指导标准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对经营租赁资产的会计估计方法,说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具体依据,并提供佐证文件;(4)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

9.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持股20%的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租赁)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1.19%;净利润2.03亿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绝对值的比重为705.15%。请公司补充披露:(1)认定华铁租赁的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方式;(3)分产品列示近三年融资租赁的规模、期限、内含利率及其计算方法、未确认融资收益的规模;(4)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金来源及对应的财务费用;(5)融资租赁业务前十大客户的具体名称、对应营业收入、占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10.年报披露,公司将华铁租赁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是根据协议约定,其他5名投资者均授权公司统一行使其在华铁租赁的表决权。根据公司公告,该5名投资者系一致行动人。请公司补充披露:(1)依据上述协议,能否认定公司对华铁租赁拥有控制权;(2)结合投资比例、合作模式、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等因素补充披露公司将华铁租赁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公司与其他投资者之间是否存在与上述承诺相关的利益安排。

11.年报披露,华铁租赁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租赁将享有的长期应收款债权转让给华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债务人及其认购金额,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1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子公司华铁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报告期内,华铁保理实现净利润-216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发放保理款期末余额2.3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主要资金来源及对应的财务费用;(2)商业保理业务前十大客户的具体名称、营业收入、占比、是否为关联方。

四、关于应收款项

年报披露,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合计44.4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达73.09%。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包括一年内到期及逾期转入其他流动资产部分)、发放贷款和垫款(包括一年内到期及逾期转让其他流动资产部分)等。请公司结合应收款项的金额、账龄分布、坏账计提等情况,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13.年报披露,公司营业收入8.88亿元,同比增长27.99%;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亿元,同比增长40.08%。其中,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76亿元,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538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32亿元。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419万元,公司未类同应收账款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披露近三年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分布、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同比变动的情况和原因,以及同比变动的情况和原因,以及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和资金周转风险,以及应对措施;(2)列示近三年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名称、金额、应收账款减值及核销情况、是否为关联方;(3)未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4.年报披露,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包括一年内到期及逾期转入其他流动资产部分)为33.2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转回坏账准备137.6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中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2)近三年长期应收款的金额、账龄分布等情况;(3)列示近三年长期应收款的前十大客户名称、金额、坏账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是否为关联方;(4)结合长期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和近三年逾期及收回情况,说明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15.年报披露,发放贷款和垫款期末余额(包括一年内到期及逾期转让其他流动资产部分)为3.01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40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金额、账龄分布等情况;(2)列示近三年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前十大客户名称、金额、坏账准备计提及核销情况、是否为关联方;(3)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说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以及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4)结合近三年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实际收回情况、逾期情况,说明发放贷款和垫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五、关于会计处理及其他事项

16.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40名激励对象共授予3075万股限制性股票。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7.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多起诉讼追讨欠款事项。请公司补充披露诉讼涉及欠款逾期的年限、对应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18.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尚未整改完毕。请公司说明后续的整改计划,并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19.报告期内,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而年报中并未披露与前任会计师进行的沟通情况。请公司说明未披露的具体原因并予以更正。

20.年报披露,公司监事沈雨平和周旭明的年末持股数均为950万股。请公司核实上述信息是否准确并予以更正,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错误。

21.年报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和“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中披露的华铁租赁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公司说明差异原因。

2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2974万元。请公司自查前期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3.2018年10月,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应当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重大变化或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公司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要求,自查前期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以上问题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说明核查依据、核查过程。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的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1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