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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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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9-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9-037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37,119,735.64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相关诉讼均处于审理阶段,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是否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5月6日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谢萍等208名自然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票等相关材料,涉及金额37,119,735.64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谢萍等208名自然人

被告方: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0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在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三、原告诉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37,119,735.64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四、案件进展情况

上述208起诉讼法院刚受理立案,仍在审理中。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208起诉讼均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296起,累积涉及诉讼金额55,346,767.97元;上述案件中,公司已收到部分案件的一审、二审判决书,涉及金额4,473,137.68元,其中一审判决赔偿的金额为4,365,519.12元,二审判决赔偿的金额为94,017.9元。针对本次公告前披露的88起诉讼,公司已于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9,328,199.47元。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如上述案件给公司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后续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9一038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2019年4月30日、5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吸收北京天下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秀”)暨关联交易草案、拟签署资产出售的意向性协议等重大事项。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天下秀及实际控制人新浪集团及李檬先生书面征询,截至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