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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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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0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5月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04月30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05月0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议案暨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定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发来的《关于增加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刘东良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刘东良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之前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一2019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西省稷山县大红楼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2、审议《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3、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其中,前述议案5,14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山西省稷山县大红楼宾馆会议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巍 贾璐

电子邮件:zqb@sxydhg.com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联系传真:0359-5662095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53”,投票简称为“永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查文件:《关于增加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

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刘东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刘东良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注:刘东良先生于2018年03月07日将其持有的8,020,000股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于2018年06月05日实施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1.61元(含税)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刘东良先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由8,020,000股调整至12,030,000股。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刘东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97,031,250股(占截至2019年04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29.109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共计67,904,56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9.9822%,占截至2019年04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20.3716%)。

4、公司控股股东刘东良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权延期购回申请表;

3、股权融资业务交易申请表。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