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9-03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有管理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财鑫”)、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聚圣”)和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有管理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海峡”)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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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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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后,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8%,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9-03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年1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购买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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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理财产品类型是保本浮动收益型,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很低,工商银行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可能无法取得收益。
(2)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年第92期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一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只能收回投资本金,不能获得任何投资收益。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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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理财产品及交易凭证;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