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9一03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04号)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编号:2019-009号),于2019年3月14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18号)。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6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4),上述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30日,因涉及公司发布定期报告窗口期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9一037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按照绍柯拆任[2019]5号任务书要求,经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华舍街道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鉴湖路两侧地块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进行拆迁,该项目涉及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的华舍厂区。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号文件、绍柯拆办[2018]1号文件、绍柯政发[2014]31号文件、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拆迁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5月5日与公司就相关拆迁补偿事宜签订《会稽山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虞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对虞伟强先生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同意增补虞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9一038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现场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按照绍柯拆任[2019]5号任务书要求,经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华舍街道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鉴湖路两侧地块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进行拆迁,该项目涉及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的华舍厂区。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号文件、绍柯拆办[2018]1号文件、绍柯政发[2014]31号文件、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拆迁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5月5日与公司就相关拆迁补偿事宜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9一039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翁桂珍女士因工作原因辞职,导致董事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虞伟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虞伟强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增补虞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附:虞伟强先生简历
虞伟强 男,汉族,浙江绍兴人,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县湖塘街道干部、工会主任、党委组织委员、党工委副书记,绍兴县商贸三产局副局长,绍兴县杨汛桥镇党委副书记,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兼绍兴县马鞍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绍兴县(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兼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柯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2016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9一04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
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拆迁简要内容: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受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柯桥城投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华舍厂区房屋拆迁进行补偿,拆迁补偿款总额为532,437,072.00万元。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属于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桥城投公司)对公司座落于鉴湖路的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地块内的华舍厂区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迁和搬迁补偿,柯桥城投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拆迁补偿,补偿款总额为532,437,072.00万元。
因柯桥城投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概述
按照绍柯拆任[2019]5号任务书要求,经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华舍街道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鉴湖路两侧地块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进行拆迁,该项目涉及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的华舍厂区。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号文件、绍柯拆办[2018]1号文件、绍柯政发[2014]31号文件、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拆迁单位柯桥城投公司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舍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5月5日与公司就相关拆迁补偿事宜签订《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 称: 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69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英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5月23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小城镇环境整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拆迁的资产为:公司座落于鉴湖路的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地块内的华舍厂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217,282.60㎡,房屋建筑面积265,986.96㎡的房屋及附属物。 其中:
(1)华舍厂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217,282.60㎡,其对应的《土地所有权证》:绍兴县国用(2008)第3-21号(登记时间:2008年3月10日)、绍兴县国用(2008)第3-22号(登记时间:2008年3月10日)、绍兴县国用(2007)第3-205号(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9日);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工业。 其中:(1)确权建筑的占地面积143,036.55㎡;(2)容积率不足1.00部分的占地面积为74,246.05㎡。
(2)华舍厂区建筑面积265,986.96㎡的房屋及附属物,其中:①确权的房屋建筑面积143,036.55㎡,其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绍房权证柯桥字第33024号(登记时间:2008年5月23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30687号(登记时间:2008年1月16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30689号(登记时间:2008年1月16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44673号(登记时间:2009年8月14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30690号(登记时间:2008年1月16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30686号(登记时间:2008年1月16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30688号(登记时间:2008年1月16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30685号(登记时间:2008年1月16日)。证载房屋使用权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用途:工业。②临时建筑面积120,473.6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③其他建筑 2,476.78㎡。
2、截至2019年3月31日,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如下表:
金额:元
■
四、协议主要内容
1、 本次拆迁补偿具体情况
(1)本次拆迁涉及的交易标的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
注①:土地补偿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号会议纪要文件,容积率不足1.00部分,面积74,246.05㎡,补偿金额:61,252,685.00元。
注②:房屋拆迁补偿费: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文件,对国有出让土地面积:217,282.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43,036.55㎡予以确权;根据浙博征评(2019)43号估价报告,房屋补偿款374,644,532.00元;
注③:附属物补偿:根据浙博征评(2019)43号估价报告附属物补偿计3,321,023.00元。
注④:装修补偿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号文件规定,计15,781,446.00元。
注⑤:房屋拆迁补助费: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号文件规定补偿,其中临时安置费17,879,569.00元、停业停产补助费10,012,559.00元、搬迁费4,291,097.00元及提前搬迁奖4,291,097.00元;
注⑥:临时建筑补偿款: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及浙博征评(2019)43号,结构价补偿建筑面积 120,473.63㎡,补偿款23,203,393.00元。
注⑦:资产补偿款:根据绍中兴评[2019]141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补偿金额为16,028,923.00元。
注⑧:其他建筑按净值价补偿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及浙博征评(2019)43号估价报告,建筑面积2,476.78㎡按净值价补偿,补偿金额为1,730,748.00元。
(2)本次拆迁以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绍兴中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拆迁房地价值的评估依据,房地拆迁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532,437,072.00 元。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及时间
签约、腾空、权证注销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为212,974,828.80元;土地出让成交后,土地征迁成本返还后,支付剩余款项,为319,462,243.20元。
3、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拆迁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绍兴中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拆迁涉及的房产及设施附属物进行了评估,本次补偿定价符合现行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
1、本次拆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湖塘厂区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生产线于2018年11月底正式投产后,公司立即进行了新旧产能合并工作,华舍厂区已于2018年12月底停产。目前,华舍厂区房屋及设施附属物均处于闲置状态,本次拆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本次拆迁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拆迁补偿完成后,所获损益为拆迁补偿总额扣除该部分房地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预计将对公司履约当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对上述拆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因上述拆迁补偿公司将获得税后收益约25,000万元,其中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作为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剩余拆迁补偿收益(拆迁资产补偿款减拆迁资产账面价值)计入公司2019年度资产处置收益,上述拆迁事项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及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六、 备查文件
1、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柯桥城投公司、华舍街道与公司签署的《会稽山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博征评的(2019)43号《会稽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价值评估》
5、绍兴中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中兴评(2019)141《华舍街道办事处拟进行拆迁所涉及的会稽山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2019-04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7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3.48%股份的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2019年5月6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出具的《关于增加会稽山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事宜的函》,提议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鉴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因城市建设需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受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会稽山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对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华舍厂区房屋拆迁进行补偿,拆迁补偿款总额为532,437,072.00万元。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19年5月6日,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本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5月6日,本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出具的《关于增加会稽山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事宜的函》,提议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鉴于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 4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翁桂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翁桂珍女士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虞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2019年5月6日,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本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2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7日
至2019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 2019年4月 17 日、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