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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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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9-00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 4 月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对公司现行《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改。详情请参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内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拟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年18万元,其他董事津贴调整为每年1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届董事会即将届满,董事会经审议,推荐陈平、苏光祥、陈匡国、游仕旭、翟曹敏、夏有章、赵曼、黄艳华、毛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赵曼、黄艳华、毛鹏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曼、黄艳华、毛鹏,待相关监管机构备案审核且未提出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19年5月2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参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1、2、3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陈平先生,1962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副总裁,1995年至今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武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苏光祥先生,1962年出生,MBA,高级经济师。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事业部部长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陈匡国先生,1984年出生。2001年8月-2006年6月期间分别在英国剑桥贝尔语言学校、剑桥MPW学校和ALEVEL、剑桥艺术与科学学院、英国创艺大学读书。现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历任唐人药业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游仕旭先生,1960年出生,中专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曾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翟曹敏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曾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营运部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武汉华熠托管有限公司高级主管等职务。

董事候选人,夏有章先生,1978年出生,硕士。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管理部副部长、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处主任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曼女士,195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民政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明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艳华女士,1965年出生,会计学专业教授,高级投资咨询师。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商学院教授,武汉市科技局、湖北省科技厅项目评审专家,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武汉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

独立董事候选人,毛鹏先生,1982年出生,法学学士。现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法律实务工作经历,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处理了数百起民事及刑事案件,对企业诉讼风险预防和处理有丰富的经验。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9-009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均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内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拟调整公司监事津贴为每年8万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本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推荐谢业祥、祝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谢业祥先生,1966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任武汉云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湖北红莲湖旅游渡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长、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监事候选人,祝强先生,1960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审计师、助理会计师、高级经营师。现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曾任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审计部高级主管,武汉机场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武汉长富房地开发公司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深圳长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9-010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4月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19-011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8日

至2019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9年4月27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0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04)以及2019年5月8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08)、《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09)。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3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2:00一4:30

(三)登记地点: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回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430064

(四)联系人:马倩、赵仲华

联系电话:027-87389583、87291519

传真:027-87291724、8188158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将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