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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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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9-6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发布《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9-36),其“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中“上年同期”(以及相应的“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存在工作人员填报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更正后: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感歉意,更正后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后)》附后。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更正后全文如下: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因中期票据兑付违约,信用评级迅速下调,融资通道全部关闭,此后逐渐出现大规模债务违约情形,爆发债务危机;因流动性资金不足,公司旗下电厂大面积停产,盈利能力受到影响。

2.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指标均大幅下降系因上述债务危机爆发,公司旗下电厂大面积停产,导致发电量及收入大幅下降,且大规模债务违约导致财务费用上涨,承建项目完工结算产生结算差异计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部分处于开发建设阶段的在建生物质电厂项目受制于资金压力无法继续推进施工建设计划,后续建设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产生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等。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9年1月31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00万元至-6000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承建项目完工结算差异导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因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2018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预计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连续3年亏损,即2019年净利润仍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被交易所暂停上市;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9-6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9

第66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5日,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并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66号《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下称《关注函》),《关注函》对公司披露的业绩快报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公司现回复如下:

问题1: 你公司业绩快报中多项财务数据与2017年年报不符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披露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是,请说明原因并尽快补充更正。

【说明】

公司业绩快报中“上年同期”数据与2017年年报不符,系工作人员数据填入错误。对于工作人员疏忽及公司相关负责人疏于审慎核查导致的错误,公司深刻反省,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过程中更加审慎、严谨,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更正后的业绩快报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编号:2019-61)。

问题2: 2017年年报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如是,请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3.11条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说明】

2017年,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湖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下称“格薪源三家子公司”)股权转让实质并未使公司失去控制权,且根据(2019)武仲裁字第000000408号裁决书,武汉薪合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代本公司持有嘉兴凯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兴凯益”)股权,并安排嘉兴凯益持有格薪源三家子公司股权,且格薪源三家子公司股权转让款实际出资人为本公司,因此格薪源三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2017年原合并范围并未包含应纳入的格薪源三家子公司需重新纳入合并范围内。

本公司拟对此事项进行追溯调整,2017年年报涉及差错更正,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3.11条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未取得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的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启动相关工作,预计在两个月内完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编号2019-46)。

问题3:业绩快报显示,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承建项目完工结算差异导致。请你公司说明承建项目完工结算的具体情况,结算对方的名称以及是否为关联方,完工结算的会计处理及相关差异的确认依据。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至问题3核查并发表意见。

【说明】

该结算对方为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工程”),该承建项目为越南升龙工程项目,凯迪工程为公司关联方。2011年12月,凯迪生态与凯迪工程签订了合作协议,凯迪生态作为升龙项目的分包商,负责完成升龙项目总承包合同47%的工作,金额为3.0315亿美元。2016年5月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为1.12亿美元。上述凯迪生态分包合同金额共计4.1515亿美元。按协议约定的固定汇率为6.4936,折合人民币为269,581.80万元。工程建设期为2012年至2018年,工程项目地址为越南。

本公司每季度按照实际发生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每季度的项目完工进度,预计总成本为本公司根据合同执行范围预估的总成本。本公司就该项目于2018年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结算,截至目前,项目已结算完毕。

经过结算发现因越南升龙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方要求或实际实施限制,部分设备购买及其他费用实际由凯迪工程执行,导致最终总成本与本公司确定的预计总成本存在差异,本公司将该差异作为完工结算差异计入2018年当期成本,银河会计师事务所已对该项目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相关情况已反映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上述问题1-3,年审会计师意见如下:

问题1:经向凯迪生态了解,其公司业绩快报中多项财务数据与2017年年报不符的原因,系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业绩快报的工作过程中录入数据错误导致,该业绩快报未经我所审计,该问题回复以凯迪生态回复为准。

问题2:我们对凯迪生态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凯迪生态2018年对2017年度将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薪源”)及其子公司因丧失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事项进行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对格薪源及其子公司巨额亏损及大额减值,我们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亏损及减值的准确性。

问题3:我们对凯迪生态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18年6月20日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向凯迪生态提交了《律师函》,就越南EPC项目完工进度、合同履行情况提出了异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凯迪生态每季度按照实际发生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每季度的项目完工进度,进而根据此完工进度确认收入。2018年越南EPC项目已经完工,并且进行了相关决算,凯迪生态作为越南EPC项目的分包商亦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工程公司进行了结算,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我们无法判断在整个项目执行期间各期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问题4:请你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原因并尽快补充更正。

请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1至问题4核查并发表意见。

【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存在对问题1的回复中提到的问题,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将严格遵照各项规定,认真、严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1至问题4的意见将于近日补充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