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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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进展的公告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9-03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拟于2019年1月23日起6个月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资金金额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晚收到资产经营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资产经营公司自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50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资产经营公司自有资金。

5、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资产经营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50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7%,成交金额为75,908,589.31元,成交均价为5.23元/股。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由资产经营公司全资控股,系资产经营公司一致行动人。

三、后续增持计划

资产经营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根据前述增持计划开展后续增持工作。

四、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资产经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资产经营公司承诺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资产经营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