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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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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所持有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5月7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5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的对日。本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B”)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当天开放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对日,即运作周年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后续月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到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2019年5月9日为新双盈A与新双盈B共同的开放日, 在本开放日15:00前仅接受办理新双盈A与新双盈B的赎回与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新双盈A或新双盈B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新双盈A和新双盈B都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新双盈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新双盈B采用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结转收益)/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新双盈A、新双盈B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具体信息以各基金的相关公告文件为准。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2)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办理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3)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其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仅开通新双盈A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新双盈A份额的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通办理;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目前仅开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通办理,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此次开放日仅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9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新双盈A和新双盈B各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在上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新双盈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新双盈A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同时将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新双盈A开放日当日通过公司网站及代销机构披露的净值为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对应查询到的持有的基金份额为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新双盈A开放日当日通过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开放日后一工作日的指定报刊予以披露。

开放日当日, 新双盈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赎回与转换转出。

10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日,即2019年5月9日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即“新双盈A”)和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B”)。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新双盈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新双盈B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每次开放仅开放一个工作日。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收益计算方式不同,其中,新双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新双盈A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新双盈B享有,亏损以新双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新双盈B首先承担。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3) 新双盈A的开放日和折算基准日为同一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新双盈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折算前新双盈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按新双盈A折算后的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折算为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并分配给新双盈A的份额持有人。

假设新双盈B的开放日为T日,则折算基准日为T-2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二个工作日折算一次。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B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新双盈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B的份数将相应调整。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 本基金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本基金(包括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每个开放日(T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 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任一运作周年的第3个新双盈A的开放日,即新双盈A和新双盈B共同的开放日(即运作周年到期日)提出的对于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小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新双盈B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a)在对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B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b)在对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B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仍小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c)在对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B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大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申请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新双盈B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如果对新双盈A和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大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B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新双盈A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a)在对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b)在对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仍大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c)在对新双盈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新双盈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小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等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申请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新双盈A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本基金此次开放日(2019年5月9日)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可能发生按比例强制赎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

具体申购与赎回确认的计算方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基金A份额第七个运作周年利差设定的公告》,新双盈A第七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1.0%。

(6) 新双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开放日公告。本次开放日次日起所适用的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将根据此次新双盈A的开放日的前第二个工作日,即2019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新双盈A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有关本基金此次开放日开放赎回与转换转出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及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9)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10)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