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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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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大连路118号隧道股份大连路基地6楼英豪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张焰先生、董事桂水发先生、董事李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朱晨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田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工程分包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大会审议的第六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958,716,588股,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伯庆、杨红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820 证券简称:隧道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5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 债券付息日:2019年5月14日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5月14日发行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5月14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3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隧道01、143640。

3、债券发行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7]1552号。

4、发行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5亿元。

6、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8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

8、债券计息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3日。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8年5月14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5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80%,每手“18隧道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8.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2、付息日:2019年5月14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2019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隧道01”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关于其他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对于持有“18隧道01”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18隧道01”(面值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0元(含税)。

(二)对于持有“18隧道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非居民企业,根据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八、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张焰

联系人:田军

联系电话:021-65419590

传真:021-65419227

2、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朱林、苏丽萍、顾中杰

联系电话:021-68801573

传真:021-68801551

3、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胡玮瑛、时光、杨樱

联系电话:021-38674666

传真:021-50873521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