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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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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发出通知,于2019年5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和扩大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在广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的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9-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和扩大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与广东新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州设立控股子公司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的核定为准),其中公司持股比例67.50%,广东新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9-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拓展出口及海外业务,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范围、销售规模及产品品类等。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孙公司HONGKONG BROADTON LIMITED(中文名: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的公告》(2019-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博仕智能”)。

●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注册资本)。

● 特别风险提示:新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开展智能硬件及其衍生品业务以来,销售渠道持续拓展,自有产品陆续推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公司在广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以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智能硬件方面的业务发展。

(二)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3、出资比例:公司持有博仕智能100%股权

4、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5、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安排:从公司选派或外部聘任

6、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无人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应用;3D扫描及打印设备的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智能穿戴设备的研究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批发;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智能穿戴设备的制造;智能穿戴设备的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智能机器系统销售;软件零售;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业。(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博仕智能,将增强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及代理销售业务的开发及销售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是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具体体现。

由于标的公司尚未设立,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新设公司受到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

(二)新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三)公司将加强对新设公司的经营管理,督促和监督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增强其对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抵御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博新智能”)。

● 投资金额:公司与广东新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讯科技”)共同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设立博新智能,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7.50万元,持股比例为67.50%,新迅科技出资人民币32.50万元,持股比例为32.50%。

● 特别风险提示: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开展智能硬件及其衍生品业务以来,销售渠道持续拓展,自有产品陆续推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公司与新迅科技在广州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博新智能,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7.50万元,持股比例为67.50%,新迅科技出资人民币32.50万元,持股比例为32.50%,以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智能硬件方面的业务发展。

(二)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新讯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吴遂珍

3、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3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环路128号5号楼101

7、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文学、艺(美)术经纪代理服务;动漫(动画)经纪代理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美术展览经纪代理服务。

8、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广东新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22.16万元, 2018年度营业收入519.55万元,净利润-56.11万元。(未经审计)

9、与公司关系:新迅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3、出资比例:公司持股比例为67.50%,新迅科技持股比例为32.50%

4、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5、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安排: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由公司委派,1名由新讯科技委派;监事由公司委派;总经理由新迅科技委派;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

6、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通信设备零售;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通讯设备修理;贸易代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照明灯具制造;灯具、装饰物品批发;日用灯具零售;灯具零售。

许可经营项目:电话信息服务;物联网服务。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股权结构

甲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新讯科技有限公司

双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甲方以现金方式投资67.50万元,占合资公司67.50%股权,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32.50万元,占新公司32.50%的股权。

(二)公司治理与决策机制

1、合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2、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由甲方委派,1名由乙方委派,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委派,并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甲方委派,由董事会聘任;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人选担任,并依法登记。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新迅科技共同出资设立博信智能,将增强在智能硬件产品方面业务的扩展及销售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是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具体体现。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对于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

由于合资公司尚未设立,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合资公司正式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管理和投资风险。合作方将努力发挥各自优势,以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二)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三)公司将督促和监督合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合适经营方向及目标,监督经营管理过程,增强其对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抵御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新迅科技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HONGKONG BROADTON LIMITED(中文名: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达”)(公司名称以当地主管部门注册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投资金额为港币200万元(注册资本)。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境外孙公司设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境内外法律政策环境变化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开拓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以来,销售渠道持续拓展,自有产品陆续推出。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范围、销售规模及产品品类等,根据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积极拓展相关出口及海外业务,全资子公司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200万元港币在香港设立HONGKONG BROADTON LIMITED(中文名: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以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智能硬件方面的业务发展。

(二)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刘晖

3、成立时间:2018年09月05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2201房自编A1

7、经营范围: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网上新闻服务;网络游戏服务;网络音乐服务;网上电影服务;网上图片服务;网上动漫服务;网上读物服务;网上视频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技术进出口;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器人系统生产;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警用装备器材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无人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应用;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噪音与振动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制造;电子白板制造;智能穿戴设备的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礼仪电子用品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系统销售;机器人系统销售;智能机器销售;智能穿戴设备的销售;无人机的销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8、财务状况: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9月5日,成立时间较短,目前未开展具体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9、与公司关系: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HONGKONG BROADTON LIMITED(中文名: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以当地主管部门注册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港币200万元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4、出资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5、出资方式: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6、董事及管理层人员安排:从公司选派或外部聘任

7、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智能生活家居产品、生活日用品等贸易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拓展相关出口及海外业务,在香港设立全资孙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硬件产品方面的销售范围、销售规模及行业地位,为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奠定基础,是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具体体现。本次标的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对于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

由于标的公司尚未设立,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文化差异、人力资源整合等潜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新设公司的经营管理,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当地的法律、商业和文化环境。

(二)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本金人民币2,020.00万元,支付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2018年度已对航思科技计提了1,010.00万元坏账准备。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苏州市金储街288号第7层706室

法定代表人:刘晖

被告: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俊东公寓4-2号

法定代表人:陈洋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于2019年5月6日就与航思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天津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天津第三中院”)提起诉讼。同日,公司收到天津第三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津03民初35号],天津第三中院予以立案受理。

二、诉讼案件事实与请求

(一)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29日分别签订《产品采购框架合同》及相应采购订单,原告共向被告采购了价值10,800.00万元的200,000台货NB模组GPS成品。2018年6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第一笔采购订单的货款2,700.00万元。

后因行业客户需要,需要对产品进行退库升级,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退货协议》,约定原告全部退还被告200,000台涉案产品,双方之前约定的《产品采购框架合同》自动解除,合同不再履行,合同双方分别做退货及退款处理。

2018年8月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收货通知函》,确认已收到原告退回的200,000台涉案产品。

被告在收到退货产品后,应将全部货款退回给原告,但被告仅向原告退回部分货款680.00万元,被告至今仍有2,020.00万元未退还给原告。

(二)诉讼请求

博信智通就此合同纠纷事项向天津第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产品采购框架合同》;

2、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本金人民币2,020.00万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以2,02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未支付总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自2018年8月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公司2018年度已对航思科技计提了1,010.00万元坏账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已聘请了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尽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博信智通诉讼航思科技起诉状;

2、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津03民初35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