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2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下午14:3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
4、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288,265,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6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6,294,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970,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29%。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65,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30,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65,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30,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65,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30,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65,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30,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65,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30,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81,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88%;反对983,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6,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747%;反对983,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7.00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投资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21,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86,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44%;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阳如、李佳韵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