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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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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19-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9-01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4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761.87万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2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1 年 1月 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执行。

1、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吉林星宇)

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吉林星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的项目,公司根据主要客户生产计划调整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基本投入完毕,但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根据主要客户订单情况,未来以自有资金投入继续建设该项目。

2、汽车车灯生产及配套项目(佛山星宇)

汽车车灯生产及配套项目(佛山星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的项目,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投入完毕。汽车车灯生产及配套项目(佛山星宇)(一期)已建设完成并于2018年年底正式生产运营,汽车车灯生产及配套项目(佛山星宇)(二期)正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将根据主要客户订单情况,未来以自有资金投入继续建设该项目。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92.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基本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