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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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9-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为了执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Lyocell短纤维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其可持续经营能力,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巩固行业地位,公司决定将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美元增加至11950万美元。

2、本次增资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3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停止实施原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置换至新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Lyocell短纤维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兰精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华丰工业园”变更为“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郁庄路2号”。

2019年3月22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截止2019年4月18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和理财收益的余额为384,415,261.35元。

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剩余的募集资金及该专户相关利息和理财收益,如有不足部分则以自有资金补足,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投资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51287815Q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住所: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郁庄路2号

(5)法定代表人:钟书高

(6)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

(7)成立日期:2004年04月23日

(8)营业期限:2004年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2日

(9)经营范围:差别化粘胶长丝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并在园区内销售自产富裕蒸汽及工业水,物业管理。

(10)股权结构:本公司出资87.26%,本公司全资孙公司香港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2.74%。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3、增资方案情况:

本次增资由本公司单方按1美元/股为价格,将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美元增加至1195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剩余的募集资金及该专户相关利息和理财收益,如有不足部分则以自有资金补足;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香港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工作完成后,公司的出资比例将增加至93.60%,香港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变更为6.40%。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执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Lyocell短纤维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降低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其可持续经营能力,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巩固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以募集资金增资至子公司后的专户管理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已依照相关要求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与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督促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19-02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