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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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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19-02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宋晓玲出差,全体董事推举周军董事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宋晓玲出差未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2019年公司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4项议案表决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为特别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 1-7 项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律师、康晨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