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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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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赵素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其中:持公司股份1,1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1%)的监事赵素菲女士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1,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8%,占个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一、股东减持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5月9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赵素菲女士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其在相关文件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赵素菲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国际陆港联运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班列补贴资金人民币175.69万元。上述补贴款项已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补助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项目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会增加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89.60万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