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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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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6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4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9年5月10日9:30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B2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的津贴标准:1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何清华先生、夏志宏先生、付向东先生、熊道广先生、江志强先生、吕爱武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全部选举产生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苏子孟先生、李焕荣先生、王建民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全部选举产生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28日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清华先生:194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原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机电学科带头人之一,长期致力于工程装备与控制领域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现任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山河液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必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山河矿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山河装备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河航空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山河航空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山河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山河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阳江山河游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海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加拿大AVMAX GROUP INC.董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湖南省机械工程学会理事长。何清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261,761,833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何清华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夏志宏先生:1968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湖南和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长沙威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阳江山河游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山河矿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海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加拿大AVMAX GROUP INC.董事。夏志宏先生持有公司24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夏志宏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付向东先生: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贵州轮胎股份公司三分厂厂长、贵州轮胎股份公司载重子午胎分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贵州大力士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部长,现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付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付向东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熊道广先生:198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柜员、广州烽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员、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现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熊道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熊道广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江志强先生:196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广州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部长,现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江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江志强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吕爱武先生: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科长、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吕爱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吕爱武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苏子孟先生:196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子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苏子孟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李焕荣先生: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教授/副处长、广东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授/主任,现任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院长。李焕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李焕荣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王建民先生: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合伙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王建民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7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0日10:30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B2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欠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同意提名陈欠根先生、黄竞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全部选举产生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欠根先生:195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历任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南大学工程装备设计与控制系教师。现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陈欠根先生持有公司172,63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陈欠根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黄竞女士: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审计部主管、广州万力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纪委委员、资产公司纪委书记。黄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黄竞女士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何清华先生、夏志宏先生、付向东先生、熊道广先生、江志强先生、吕爱武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苏子孟先生、李焕荣先生、王建民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全体现任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且对于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全部选举产生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4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同意提名陈欠根先生、黄竞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全体现任监事同意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且对于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资格无异议。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全部选举产生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4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大会召开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一2019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15:00至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山河智能技术中心大楼B206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何清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2、选举夏志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3、选举付向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4、选举熊道广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5、选举江志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6、选举吕爱武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苏子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4.2、选举李焕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4.3、选举王建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的议案》;

5.1、选举陈欠根先生为公司监事;

5.2、选举黄竞女士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5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2的乘积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的时间:2019年5月24日(9:00一11:30、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剑、易广梅

联系电话:0731-83572980

传真:0731-83572980

电子邮箱:db@sunward.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

邮编:41010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7”,投票简称为“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

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第2、3、4 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关栏中填写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应加盖单位印章。

2、股东应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