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19-02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六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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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金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另董事李甜甜女士、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陈臻先生、沈红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现场,以通讯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徐宏先生、监事汤肖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永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除沈刚先生、徐志新先生、陈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现场外,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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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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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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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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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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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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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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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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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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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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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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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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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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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票数已剔除公司直接持股的董监高表决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后通过;
3、除第5项议案,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后通过;
4、第11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18,946,3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峰、胡海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19-025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30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60)。
2019年5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0,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14.84元/股、最低价为14.7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93,5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推进股份回购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