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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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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9-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9-020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6)。

2019年5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增加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临时提案《关于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7,021,27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作为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北京时间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318号宝盈酒店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00:《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00:《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案4.00:《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5.00:《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提案6.00:《关于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所有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提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10:30-13:30,15:00-18: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相关资料务必于2019年5月20日下午18:00之前送达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路318号宝盈酒店5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830012;

联系人:冯少伟;

联系电话:0903-2055809。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3;

2.投票简称:合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