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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1月28日证监许可[2019]135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包括直销中心柜台及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交易、泰康保手机客户端交易、“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下“(三)销售机构”。。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为1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投资者在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 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5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其他代销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其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资产,同时本基金不投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初始面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泰康安业政金债债券A,007003;泰康安业政金债债券C,007004)。

(二)基金类型及运作方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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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