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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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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9-46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2日-2019年5月13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868,422,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93,201,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78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2人,代表股份175,221,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68%。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77,681,359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21.89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9,446,151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20.88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8,235,20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1.015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9人,代表股份344,675,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9,454,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2人,代表股份175,221,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6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4人、监事1人、高级管理人员2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9,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1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81%;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9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2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22%;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9,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1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81%;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9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2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22%;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9,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1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81%;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9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2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22%;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41,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22%;反对18,652,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78%;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94,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35%;反对18,652,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15%;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57,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40%;反对18,922,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789%;弃权4,142,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1%。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61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82%;反对18,922,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98%;弃权4,142,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2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290,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63%;反对18,977,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853%;弃权4,154,2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8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4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888%;反对18,977,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59%;弃权4,154,2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5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344,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2%;反对24,121,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76%;弃权9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2%。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86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597,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241%;反对24,121,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82%;弃权9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7%。

8、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其中:

(1)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89,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8959%;反对23,555,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341%;弃权9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8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959%;反对23,55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41%;弃权9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0%%。

(2)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87,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23%;反对24,604,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384%;弃权5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3%。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86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8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23%;反对24,604,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84%;弃权5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3%。

(3)审议并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58,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39%;反对24,341,9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623%;弃权8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5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39%;反对24,341,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623%;弃权8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9%。

(4)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数量。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58,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39%;反对24,479,9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023%;弃权7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8%。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5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39%;反对24,479,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023%;弃权7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8%。

(5)审议并通过了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58,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39%;反对24,652,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523%;弃权5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8%。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86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5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39%;反对24,652,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23%;弃权5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8%。

(6)审议并通过了限售期。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87,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23%;反对24,49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062%;弃权6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8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23%;反对24,493,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062%;弃权6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6%。

(7)审议并通过了上市地点。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287,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9244%;反对23,55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349%;弃权8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287,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244%;反对23,558,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49%;弃权8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7%。

(8)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560,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6%;反对23,387,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853%;弃权7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1%。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56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6%;反对23,387,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53%;弃权7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1%。

(9)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531,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51%;反对23,406,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9%;弃权7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531,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51%;反对23,406,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9%;弃权7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0%。

(10)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720,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599%;反对24,472,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001%;弃权4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86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720,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599%;反对24,472,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001%;弃权4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619,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306%;反对24,904,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254%;弃权1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61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306%;反对24,904,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254%;弃权1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66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40%;反对22,415,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5034%;弃权2,59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2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86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66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40%;反对22,415,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34%;弃权2,59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2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676,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04%;反对21,990,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322%;弃权2,7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92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204%;反对21,990,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799%;弃权2,7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9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176,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80%;反对22,279,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655%;弃权1,9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5%。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429,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654%;反对22,279,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9%;弃权1,96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865,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73%;反对20,70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0%;弃权2,8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8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1,554,9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875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11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54%;反对20,70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66%;弃权2,8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8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80,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00%;反对22,58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5515%;弃权2,6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5%。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652,0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8579%;反对1,86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1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80,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00%;反对22,58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15%;弃权2,6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5%。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642,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370%;反对22,346,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832%;弃权2,6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64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370%;反对22,346,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32%;弃权2,6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7%。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764,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726%;反对22,230,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497%;弃权2,6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77%。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73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7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76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726%;反对22,230,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497%;弃权2,6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7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756,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703%;反对22,390,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962%;弃权2,5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335%。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86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756,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703%;反对22,390,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62%;弃权2,5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335%。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899,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61%;反对19,711,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698%;弃权4,812,3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2%。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5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850%;反对19,711,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188%;弃权4,812,3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62%。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899,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61%;反对19,711,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698%;弃权4,812,3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2%。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5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850%;反对19,711,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188%;弃权4,812,3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62%。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88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41%;反对19,708,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695%;弃权4,831,4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3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802%;反对19,708,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181%;弃权4,831,4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17%。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88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41%;反对19,708,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695%;弃权4,831,4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3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802%;反对19,708,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181%;弃权4,831,4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17%。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901,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64%;反对19,70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695%;弃权4,812,3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2%。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54,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858%;反对19,708,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180%;弃权4,812,3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62%。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667,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45%;反对18,943,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813%;弃权4,812,3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2%。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920,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079%;反对18,943,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59%;弃权4,812,3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翁春娴、张义雄;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