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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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9-032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东凌国际”)2017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控股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实业”)于2019年3月与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年富”)及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基金”)协商洽谈有关转让东凌实业持有的东凌国际部分股份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向东凌实业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转让文件。鉴于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交易方尚在协商中,且拟转让的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形,涉及的质押股份需办理质押解除手续后方能转让,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不存在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问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019年3月25日,上市公司获悉控股股东东凌实业近期与北京年富及国新基金协商洽谈有关转让东凌实业持有的东凌国际部分股份的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股份的通知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经向控股股东东凌实业、实际控制人赖宁昌先生征询核实,东凌实业表示目前与北京年富及国新基金就股份转让事宜仍在协商推进,等待交易对方内部审批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签署有关转让持有东凌国际股份的协议。因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消除退市风险警示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以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查核实所述的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对公司调整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0931号)。另外,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6日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0956号),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07,087,348.60元。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且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东凌”变更为“东凌国际”,证券代码仍为00089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4、2019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凌实业发来的相关函件,获悉东凌实业近期拟向国新基金与北京年富计划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设合伙企业”)转让其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若本次股份转让及一致行动安排最终达成协议,新设合伙企业将持有公司股份83,649,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在公司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将达到167,298,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新设合伙企业将成为公司单一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大的股东,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股份的通知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文件,且交易各方尚需进一步协商;另外,本次交易拟转让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涉及的质押股份需办理质押解除手续后方能转让;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完成内部审批确认,能否通过审批及通过时间尚未明确;若本次交易发生变化或交易各方未按照有关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凌实业就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案件尚未判决,目前赔偿责任法院尚未认定,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该诉讼对东凌实业转让股份是否存在直接影响。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