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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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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9-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7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鼎博能”)通知,获悉智鼎博能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智鼎博能持有公司股份17,626,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智鼎博能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349,4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1.41%,占公司总股本的6.5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智鼎博能与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兴博辉”)均为张辉阳先生控制的企业,智兴博辉持有公司股份3,761,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辉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31,47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76%,张辉阳先生通过智鼎博能控制公司股份17,626,672股、通过智兴博辉控制公司股份3,761,678股,张辉阳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7,419,82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张辉阳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0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41%,占其控制的公司股份的3.83%,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张辉阳先生控制的智鼎博能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349,400股,占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的52.33%,占公司总股本的6.56%。张辉阳先生控制的智兴博辉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991,035股,占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的10.91%,占公司总股本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张辉阳先生及其控制的智鼎博能、智兴博辉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8,390,435股,占张辉阳先生控制的公司股份的67.07%,占公司总股本的8.41%。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已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5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表决。因议案8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8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议案中,第5项、第6项、第8项、第9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5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5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云霞、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66,投票简称:江丰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