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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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9-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59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5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18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以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5,425,0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18%。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元/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5,296,348股变更为469,871,34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85,296,348元减少为469,871,34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江干区胜康街68 号华铁创业大楼1 幢

2、申报时间:2019年5月14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周旭明

4、联系电话:0571- 86038116

5、传真号码:0571- 88258777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60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资产

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7),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1)公司拟向乾日安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舟山九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郝海涛、湖州九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泽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正操等发行股份购买乾日安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收购资产事项是鉴于近年来爬架领域发展迅猛,市场上获得广泛好评与运用,公司基于战略考虑,大力发展爬架领域,拟整合行业资源来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综合实力。标的公司为爬架领域的龙头企业,技术实力雄厚,拥有自己的发展市场,是合适的收购对象。

本次收购事项公司未与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本次收购预案、相关交易协议最终未正式签署。

二、公司在推进收购资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2018年9月-12月,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国浩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收购资产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积极同交易对方开展多轮沟通、磋商和谈判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准备相关的文件及资料。拟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向监管部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2、2019年1月-2019年3月,经交易对方提议及中介机构建议,改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向监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中介机构就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商议,并积极准备相关的文件及资料。

3、2019年4月,经过中介机构的初步审计和评估,公司发现标的公司的业绩未达预期,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的估值进行磋商并产生分歧。

4、2019年5月,经过与交易对方的多次沟通、协商和讨论,最终未能就标的公司的估值达成一致,公司认为收购该标的资产无法实现收购目的,故终止本次收购事项。

三、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本公告日起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61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资产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终止收购资产事项的筹划过程及终止情况,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相关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9年5月13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丹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先生和财务总监张伟丽女士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未有投资者进行提问。

公司对于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