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30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2日-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志国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2)。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96,378,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2,043,880股的28.3766%。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96,288,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2,043,880股的28.363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2,043,880股的0.0131%。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2,043,880股的0.0983%。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290,892股,反对票87,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7.1067%;反对票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89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获批准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290,892股,反对票87,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7.1067%;反对票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89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获批准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290,892股,反对票87,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7.1067%;反对票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89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获批准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290,892股,反对票87,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7.1067%;反对票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89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获批准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290,892股,反对票87,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7.1067%;反对票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89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获批准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290,892股,反对票87,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7.1067%;反对票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89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获批准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6,290,892股,反对票87,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7.1067%;反对票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89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获批准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95,656,227股,反对票87,700股,弃权票0股,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7.1067%;反对票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893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获批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庞景律师、郝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3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和2019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1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92,043,880股减少至689,131,380股,注册资本将由692,043,880元减少至689,131,380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