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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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2019-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灵康”)与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受托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层

注册资本:70.00亿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1、信托计划名称: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75号干散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并加入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信托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扣除前端费用后,主要用于设立平台公司并向平台公司提供资金,并通过平台公司直接或间接的实现境内外投资干散货船舶的目的。

3、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总份额预计不超过11.25亿份,受托人有权调整信托计划规模,届时以受托人在其网站公告为准。

4、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起始日:2019年5月10日

6、到期日:2019年11月10日

7、资金来源:投资人自有资金

8、预期年化收益:7.40%

9、风险揭示:本信托计划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存在的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船舶行业风险、境外投资风险、本金损失风险、投资保障基金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延期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投资风险、税收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

10、关联关系:海南灵康与民生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银行、券商、信托等保持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过去十二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85,600万元(包含到期赎回滚动使用资金);已到期且赎回55,000万元;仍持有30,6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含本次交易)。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