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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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的公告

2019-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9-038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括)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019年4月3日,宏辉果蔬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万元购买了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3.55%,起止期限为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13日。详细内容见2019年4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截至2019年5月13日,上述用于投资理财的本金600万元及收益23,342.47元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9-039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持流通股110,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636%;公司副总经理宋永围先生持流通股97,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56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即陈树龙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7,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159%;宋永围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14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数量与减持价格区间为股东减持期间实际减持情况,未根据公司权益分派后上市总股本进行除权处理。陈树龙先生的减持实施于权益变动后。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四)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9-040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俊辉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由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议案2.18涉及关联交易,按规定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黄庄泽先生、陈校先生。黄庄泽先生与陈校先生未出席会议。黄俊辉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3,921,165股;郑幼文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713,423股;黄俊辉先生与郑幼文女士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律师:周姗姗、韩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宏辉果蔬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