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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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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一2019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8人,代表股份269,855,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50,567,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9,287,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1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9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1%;反对2,3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3922%;反对2,3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0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9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1%;反对2,3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3922%;反对2,3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0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9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1%;反对2,3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3922%;反对2,3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0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5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反对2,4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81,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2261%;反对2,40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77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81%;反对2,40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75,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1978%;反对2,40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802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45,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反对6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633%;反对6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3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9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1%;反对2,3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3922%;反对2,3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0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6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93%;反对1,4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79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3301%;反对1,4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69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45,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反对6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2,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624%;反对6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37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10-1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269,09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5%;反对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4%;弃权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19,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784%;反对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659%;弃权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57%。

10-2对非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非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巍华、王轶磊回避表决,同意20,499,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13%;反对2,407,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8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75,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1969%;反对2,407,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8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具体如下:

11-1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的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的事项”。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巍华、王轶磊回避表决,同意22,144,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17%;反对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5%;弃权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19,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784%;反对6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659%;弃权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57%。

11-2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巍华、王轶磊、江利雄回避表决,同意21,519,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84%;反对7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1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19,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784%;反对7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21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3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67,44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80%;反对2,407,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75,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1969%;反对2,407,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8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4杭州康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杭州康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69,09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5%;反对7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19,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784%;反对7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21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合对杭州万广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合对杭州万广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69,09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5%;反对7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19,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784%;反对7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21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6对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巍华、王轶磊回避表决,同意20,536,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29%;反对2,370,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3630%;反对2,370,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3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关于股东会授权跟投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东会授权跟投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巍华、王轶磊、江利雄回避表决,同意19,0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620%;反对3,26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3620%;反对3,26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638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45,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0%;反对6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2,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624%;反对6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37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和许洲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