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
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24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
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16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放先生和公司董事邹国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放先生因到龄退休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邹国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放先生、邹国强先生的辞职自其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已接受陈放先生、邹国强先生的辞职申请。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王淙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其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放先生、邹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附:王淙谷先生简历
王淙谷,男,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综合协调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纪检监察部主管、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审计事务部副总经理、审计事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25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5月16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5月1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陈放先生因到龄退休,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王淙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其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对王淙谷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聘任程序合法。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陈放先生因到龄退休、董事邹国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公司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提名王淙谷先生、刘宇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淙谷先生、刘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并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对王淙谷先生、刘宇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其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淙谷,男,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综合协调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纪检监察部主管、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审计事务部副总经理、审计事务部总经理。
刘宇,男,1984年1月出生,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高级主管。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部审计,上海久事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主管。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5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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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5%股份的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9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公司董事陈放先生到龄退休、董事邹国强先生工作调整拟提出辞职,故提名王淙谷先生、刘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淙谷先生、刘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对王淙谷先生、刘宇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其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属于特别决议,需累积投票。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淙谷,男,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综合协调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纪检监察部主管、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审计事务部副总经理、审计事务部总经理。
刘宇,男,1984年1月出生,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高级主管。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部审计,上海久事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主管。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6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20号19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5日
至2019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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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1、2、3、4、5、6、7、8”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9”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5月1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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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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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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