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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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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9-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钠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收到第二大股东西藏信业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业达”或“甲方”)和邵伟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的通知,西藏信业达于2019年5月15日与邵伟华先生签订了《西藏信业达贸易有限公司与邵伟华关于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西藏信业达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0,715,95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3%。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西藏信业达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邵伟华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92,902,059股,占公司总股本13.4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西藏信业达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31928041F

法定代表人:邵伟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西藏西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1层103A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3月31日

营业期限:1997年03月31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日用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文化体育用品的批发及零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主要股东:邵伟华持股80%,高小玄持股20%。

(二)受让方

姓名:邵伟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职务:西藏信业达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西藏信业达的实际控制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西藏信业达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邵伟华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性质和比例

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顺钠股份90,715,95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13%;

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三)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1、转让价格:股份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顺钠股份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参照转让价格下限规定,确定为人民币2.81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254,911,844.79元(大写:贰亿伍仟肆佰玖拾壹万壹仟捌佰肆拾肆元柒角玖分)。

2、付款安排:

(1)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50,982,368.95元(大写:伍仟零玖拾捌万贰仟叁佰陆拾捌元玖角伍分)。

(2)本次股份转让之申请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合规性确认申请之日起60日内,乙方应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款40%,合计人民币101,964,737.92元(大写:壹亿零壹佰玖拾陆万肆仟柒佰叁拾柒元玖角贰分)。

(3)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且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日起60日内,乙方应全部付清本次股份转让款之余款,即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40%,合计人民币101,964,737.92元(大写:壹亿零壹佰玖拾陆万肆仟柒佰叁拾柒元玖角贰分)。

(四)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股份转让的目的

西藏信业达本次股份转让是基于其自身经营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是基于顺钠股份目前的投资价值而做出的商业行为。

邵伟华是西藏信业达的法定代表人,持有西藏信业达80%股份,系西藏信业达的实际控制人。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尚在履行的承诺或减持计划。

西藏信业达和邵伟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2、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将立即办理相关事宜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办理股份转让相关事宜的申请,如获批,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进展情况,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