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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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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0 证券简称:*ST华业 公告编号:2019-05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蔡惠丽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黄航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张天骄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制定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公司与华业物业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公司与华业发展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十四项,为出席会议股东表决议案,其中《公司与华业物业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华业发展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要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14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山涛律师、张宁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1、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6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回复工作,对所涉及的各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充分论证,但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并完善,公司申请延期回复并尽快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