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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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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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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到期借款偿还计划明细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调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4)资产负债率分析:

资产负债率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年来电力项目投资规模大并开展其他业务,公司相应融资规模扩大负债增加,与同行业相比资

产负债率偏高。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本金34.78亿元,截止本回复日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已偿还本金32.5亿元,仅有2.28亿元于2019年6月份到期偿还,流动性风险较小。

(5)会计师意见: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上述借款情况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与借款相关的筹资循环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复核加计借款明细及账表核算情况。对年度内增加的借款,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了解借款机构、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用途、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会计记录核对;对年度内减少的借款,检查相关还款方式、偿还借款的日期、偿还金额等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 检查是否出现逾期、偿还资金来源等,并与相关会计记录核对。

3)检查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核实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对公司的借款情况实施函证程序。

4)复核借款利息,根据借款的利率和期限,复核公司的借款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公司的借款费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公司抵押借款的担保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公司,其价值和实际状况是否与担保契约中的规定相一致。检查借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的借款情况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公司的上述借款明细情况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借款情况,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调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投资规模大,融资规模需求扩大。

9.年报披露,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 9.31 亿元,同比增长 70.92%,主要由于子公司广西永盛公司、桂盛公司预付账款增加所致。其中期末预付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账款 4.25 亿元, 占比 45.71%,2018 年 11 月,公司与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了重组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1)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较大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和合理性;(2)油品业务预付款项相关资金授权、支付与决策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情况,并说明相关内部控制能否保证预付资金安全;(3)期末前五大预付对象相关交易的进程、期后货物收付情况,双方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合同进行履约;(4)公司与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进行上述重组的具体考虑和原因,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对财务报表主要科目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及桂盛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8.10亿元,较年初3.76亿元增加4.34亿元。增加部分主要是预付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筑邦公司”)货款4.25 亿元。预付的目的是为了锁定优势货源,促进油品贸易板块的稳定发展,预付风险小,符合公司在把控住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业务的经营策略。

(2)油品业务预付款项在广西永盛、桂盛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经营班子集体决策,其财务部根据决策结果执行支付。预付风险的防控措施根据客户信用而定。如大型国有、上市公司,通过评价后给予一定的预付限额。属于非国有、上市公司,预付账款必须配套相应的保障措施,如资产抵押、质押、货权监控等,以保障资金安全。目前执行的内部控制能有效保障预付资金安全。预付决策及支付控制流程如下:

(3)预付账款前五名交易进展情况:

(4)公司与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对价取得濮阳市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各51%股权。公司享有51%投票权,并享有股东会一票否决权。董事会成员设3个,两个由公司派出,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派出。

本次重组的目标公司拥有汽油生产、石脑油精深加工等资质,拥有危化品专用铁路。重组完成后有助于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打造成品油业务全链条,形成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贸易、终端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极大增强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和业务稳步发展能力。将目标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将对财务报表中的预付账款、预收账款项目产生影响。

(5)会计师意见: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上述的预付账款情况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核实公司预付款项明细情况,账表核算情况,分析预付款项账龄及余额构成情况,检查购货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合同履行情况。

3)对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实施函证程序。

4)检查与预付账款有关的会计记录,检查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款项贷方发生额、结合存货明细账,并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转销预付款项,检查资产负债表日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大且增长较快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原因合理;油品业务预付款项相关资金授权、支付与决策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预付款项情况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作出恰当列报。

10.年报披露,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9.33 亿元,同比增长16.48%,发生销售费用 9607.55 万元,同比下降 20.61%,主要由于本期仓储费、运输费下降较多,本期减少部份油库的租赁,部分由供货商承担部份仓储费用;并减少了对云南、贵州火车的发货,部分由供货商承担运费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油品业务开展过程中,结合采购单价变动、仓储费与运输费承担责任等合同主要条款说明部分合同变更仓储费与运输费承担责任的原因和合理性;(2)变更承担费用的主要供应商名称、报告期内采购具体品种、采购金额,变更前后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3)结合油品业务采购销售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存货风险由谁承担,并结合存货风险承担情况说明油品业务收入确认具体政策,包括确认金额及确认时点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油品业务开展过程中,仓储费承担责任是根据油品存储地等因素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来说,供货商如需承担仓储费,则会相应提高销售单价,不承担仓储费则相应降低销售单价。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广西永盛开展的油品采购业务,仓储费主要由广西永盛承担,只有向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的95#汽油由恒润筑邦公司承担仓储费,恒润筑邦公司相应提高对广西永盛的销售单价,此举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广西永盛的综合成本。由恒润筑邦公司承担仓储费的主要原因是:广西永盛为提前锁定优势货源,在储罐紧张的情况下,采购后将货物存放在恒润筑邦公司租赁的储罐中,由广西永盛派人24小时监管货物。由于储罐的租赁方为恒润筑邦公司,仓储费须由恒润筑邦公司支付,恒润筑邦公司则把相关费用核算到销售单价,符合交易定价原则,具备合理性。

油品业务开展过程中,广西永盛采购货物时,运输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来说,供货商如需承担运输费,则会相应提高销售单价,不承担运输费则相应降低销售单价。广西永盛销售货物时,对于中石油、中石化、中化、中海油四大主营单位,结算方式为送到,由广西永盛承担运输费。对其他市场客户,则以客户自提货物为主。运输费承担责任的变更属于油品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本期运输费较上一年同期减少2362.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广西永盛向中海油、海科两家企业销售了8.45万吨成品油,广西永盛负责通过火车运输从钦州港送到云南、贵州地区。该业务对应运费2462.33万元。而2018年由于中石油云南炼厂投产,广西永盛停止了云南贵州区域的成品油批发业务,故运费出现减少。

(2)2018年广西永盛向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汽油,签订合同锁定货权后由恒润筑邦公司承担仓储费,恒润筑邦公司相应提高对广西永盛的销售单价。从以下三表可以看出,广西永盛向恒润筑邦公司采购的95#汽油平均单价为7,753.71元,销售均价为7,780.69元,毛利率为0.35%。而公司95#汽油整体毛利率为5.14%,由供应商承担仓储费使采购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具备合理性。

(3)采购销售合同存货风险随着货权转移而转移。广西永盛签订的采购、销售合同中,自行提货及送货上门两种方式都有。采购环节,若为自提,存货风险在供应商把货物装上广西永盛派出的船后转移到永盛公司;若为送到,存货风险在供货商把货物送到广西永盛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转移到广西永盛。销售环节,若为客户自提,存货风险在客户从广西永盛指定地点提出货物时转移;若为送到,存货风险在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检验合格后转移,因广西永盛的主要客户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四大主营单位,故以送到并经验收合格为主要结算方式。货权转移后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收入能可靠计量)做收入确认并同时开具销售发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的确认条件。

(4)会计师意见: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变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分析,特别是对仓储费、运输费的变动情况,结合公司油品具体业务的开展方式,检查采购销售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约定单价、仓储费与运输费的承担主体,检查涉及的相关客户、供应商的仓储、运输半径、距离、费率和相关款项的支付情况,检查相关的采购具体品种、采购金额的相关会计记录,核实存货的风险转移时点等,并结合其他相关的会计科目进行了相关核实。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的销售费用变动主要原因是本期仓储费、运输费下降较多所致,其涉及的部分合同变更仓储费与运输费承担责任的原因合理,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公司油品业务收入的确认具体政策,包括确认金额及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1.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69 亿元,较上期1.70 亿元同比增长 58.45%,主要由于应收未收电费款增加所致。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第一名为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897.2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定量分析本期期末应收未收电费款余额,并与上期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具体变动情况;(2)结合电费结算周期、支付方式具体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本期应收未收电费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3)应收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款的性质、形成原由、账龄,是否属于逾期款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2018年末应收未收电费款2.27亿元,同比增加0.85亿元,增长37.18%,主要一是关联方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欠电费款0.39亿元,该项欠款尚在信用结算期,账龄1个月;其次是贺州市平桂电力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电费款由于仍在信用结算期内未支付电费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2)2018年公司电费结算均采用次月结算模式,支付方式有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期应收未收电费款同比增加0.85亿元,欠款较大的客户主要是: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平桂电力有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区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12月应收未收的电费款已于2019年1月收回,不存在不合理情况。

(3)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同一母公司,应收款项为电费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是该项款项尚在信用结算期内未到结算,账龄1个月,无逾期。

(4)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上述的应收账款情况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核实公司应收账款的明细情况,账表核算情况。检查涉及应收账款的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结合对营业收入的审计情况,对应收账款实施相关核实程序。

3)对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实施函证程序。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变动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报告期内的电费结算周期、支付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期应收未收电费大幅增加的原因合理,期末应收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款不属于逾期款项,其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同一母公司。

12.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 10.73 亿元,较期初增加 2.92 亿元,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发出商品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期末开发成本中 3.39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7 年开发“桂东广场”项目的建造成本。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主要销售合同销售周期、库存商品库龄说明期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本期在途物资账面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3)结合主要销售合同结算周期、发出商品库龄说明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4) “桂东广场”项目的投资预算、计划竣工时间、计划投资情况、开工以来各期实际建造成本、各期末完工进度以及是否与投资计划大致一致,计划建成后用途及是否发生变化;(5)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菲律宾 ELPI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的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累计确认合同收入金额、完工进度及确定依据、累计工程结算金额、已完工未结算金额、累计收款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期后收款情况等,并说明双方是否正常履约相关合同;(6)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谨慎性要求。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广西永盛、桂盛公司油品业务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5.31亿元,较期初增加0.43亿元。广西永盛、桂盛公司油品业务2018年销售收入98.63亿元,为保证及时供货,需保持一定的库存量,而5.31亿元库存量属于合理范围。

(2)在途物资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采购的汽油,截止报表日尚在运输途中。广西永盛2018年销售收入74.64亿元,月均销售收入6.22亿元。在途物资1.46亿元属于合理范围。同期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广西永盛从事的是大宗油品业务,合同金额量较大,可达1-2亿元。只要出现采购货物未能在报表日前入库,就会引起余额的较大额波动。

(3)发出商品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桂盛公司经营的成品油及部分化工产品。成品油90%以上的量销售给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四大主营单位,广西永盛送货上门,经质量检验和数量计量后双方确认数量及质量,以此确定收入金额,四大主营单位在收到广西永盛发票后3-15个工作日回款。化工产品主要销售给市场客户,执行先收款后发货,经双方共同确认数量及质量后确定收入金额,款项多退少补。年报中披露的发出商品库龄均在1个月以内,经对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故列账发出商品具合理性。由于广西永盛、桂盛公司业务量较大,年销售收入98.63亿元,报表日已发货但未能确认收入的金额也较大。

(4)“桂东广场”项目的投资预算为6.35亿元,计划2020年10月份竣工,计划投资6.35亿元。自项目2017年开工以来, 2017年度实际建造成本为1.58亿元,项目完工进度约24.84%;2018年度实际建造成本为1.83亿元,累计建造成本为3.41亿元,项目总体完工进度约53.70%。“桂东广场”项目开工以来,各期实际建造成本与投资计划大致一致。计划建成后的用途是商住,目前用途未发生变化。

(5)

合同目前执行情况:由于项目所在国国家及地方政策导致项目交付、验收、并网等相关证件办理缓慢,光伏工程展期至2019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风电工程展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并网

(6)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均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化工产品期末部分化工产品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其中库存商品跌价准备6,099,273.35元,其可变现净值确定的主要依据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估计售价依据主要为公司2019年1月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发出商品跌价准备2,262,981.01元,商品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其可变现净值确定的主要依据为合同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谨慎性要求。

(7)会计师意见: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上述的存货情况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对公司与上述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循环实施控制测试,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公司存货的分类构成情况,分析存货前后期结构变化情况的合理性。

3)对公司期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

4)结合设计施工项目的完工进度、结算的审计情况,实施走访核实程序。

5)结合应付账款的审计,以及存货开发成本的投资预算、投资计划,竣工时间、开工以来各期实际建造成本、各期末完工进度,核实采购成本的正确性以及期末存货的合理性。

6)根据签署的主要销售合同的销售周期、库存商品的库龄、销售合同的结算周期、发出商品的库龄,核实期末存货的合理性。

7)对公司各项存货入库及出库执行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对各项存货的发出进行计价测试。

8)复核公司的成本计算过程及销售成本结转过程,关注存货结转和销售出库是否匹配之情形。

9)结合监盘程序和存货计价测试程序,对公司期末存货执行减值测试。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末各项存货变动原因合理,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谨慎性要求。

13.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4.78 亿元,较期初余额 3.93 亿元增加 0.8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大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方名称、金额、性质、形成事由、账龄,是否出现双方未按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形;(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其他应收款前5名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合理,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

(3)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上述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与上述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核实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明细情况,账表核算情况,检查重大明细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内容及性质并进行类别分析,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企业大量占用、变相拆借资金、隐形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等现象。

3)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并核实坏账准备计提的正确性。

4)对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实施函证程序。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合理,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

1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19.60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报告期货币资金余额19.60亿元,其中7.27亿元是公司申请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其余不存在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上述的货币资金情况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与上述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核实公司货币资金的明细情况,账表核算情况;对公司库存现金实施监盘程序。

(3)检查公司的银行定期存款是否存在被质押或限制使用之情形。

(4)获取公司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查是否存在大额及不正常未达账项情况。

(5)获取公司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行打印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清单情况,并与公司账面账户情况进行核对。

(6)对公司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情况实施函证程序。

(7)关注公司货币资金中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在境外的款项;抽查大额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不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以及不存在潜在的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对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 1.43 亿元,对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2.7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主要考虑、投资决策程序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主业存在协同效应;(2)上述两家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公司持股比例、对公司本期损益额影响,并结合其生产经营情况说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谨慎性要求;(3)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标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为化解柳州正菱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债务回收风险而取得龙岩凯鲍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鲍重工”)100%股权;为盘活凯鲍重工资产,2016年7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持有的凯鲍重工100%股权作价对武夷汽车进行增资扩股,从而持有武夷汽车50%股权,本次投资已履行了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汽车”)50%股权为以前债权资产处置形成,武夷汽车主要从事汽车改装、农用车、小型拖拉机制造及销售等业务,与公司电力主营业务不存在协同效应。

公司持有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商石业”)37.50%股权主要目的是抓住贺州市打造新型建筑材料千亿元产业战略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贺州资源特色和优势,推进新型建材与以节能、环保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新型建筑材料产业链。闽商石业目前拥有两处矿区面积合计约2.132平方公里的采矿权和一处面积约58.22平方公里的探矿权(正办理转为采矿权)。闽商石业将以其石材资源为公司另一参股公司超超新材原料供应提供保障,形成建筑新材料产业配套和协同效应。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履行审计、评估等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闽商石业目前尚处于建设期,报告期内实现收入914.37万元,收入主要来源于闽商石业出售初期试采的花岗岩荒料及板材,实现营业收入121.99万元,以及合并闽商石业控股子公司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墙材的销售收入792.38万元,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是闽商石业尚处于建设期,目前只出售初期试采的花岗岩荒料及板材,销售收入较小,未能弥补成本及期间费用,报告期内闽商石业母公司经营亏损726.71万元,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超超新材公司经营亏损2,514.50万元。

(2)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方法不同,报告期内公司对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按上述两家公司当期实现的净损益核算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公司此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随上述两家公司当期实现的净损益变动而变动,公司期末此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实际反应了对上述两家公司的投资情况。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①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②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③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或竞争者数量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④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经对上述两家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实,上述两家公司报告期内持续经营不存在疑虑情形,结合上述两家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进行分析,上述两家公司不存在上述减值迹象,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未来发展:

①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拥有花岗岩饰面石材矿总储量184.82万立方米(计划增储3,000万立方米),价值约13亿元,计划生产规模为年产荒料13万立方米, 目前正在推进加工厂用地三通一平及进山道路施工,预计2019年11月开始在矿区正常采石并实现营业收入。

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项目用地273亩,建筑面积236,894.11平米,计划投资5.3亿元,建设8条生产线,年产80万立方米建筑新材料。目前投资2.1亿元,已建成两条实验窑炉,年产7万立方米墙材。

②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目前积极推动网络直销和直营店模式,加大销售力度;多渠道开发新的供应商,调整工序,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未来计划在维持现有产品线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新的高附加值产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工业地产项目开发。

根据上述两家公司管理层未来的经营计划,预计两家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会逐步好转。

综上,公司期末对上述两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谨慎性要求。

(3)武夷汽车股权结构如下:

自然人张茂清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闽商石业股权结构如下:

上述闽商石业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4)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上述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与上述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核实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权属性。

3)根据公司有关合同和文件,确认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时间,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正确性;分析公司管理层的意图和能力,检查有关原始凭证,验证长期股权投资分类的正确性;对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投资单位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实施适当的审计或审阅程序。

4)检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的记录完整性。

5)对公司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情形。检查期末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方法是否合理,前后各期是否一致,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列报是否恰当。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谨慎性要求,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标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16.年报披露,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78.80 万元, 较上期 2.27 亿元同比下降 71.07%。请公司补充披露:(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当期净利润的原因;(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同比下降较快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公司当期净利润主要来源于本期出售国海证券股票收益,本期出售国海证券股票收益计入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因此出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当期净利润。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同比下降较快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票据保证金同比增加6.21亿元所致,具有合理性。

(3)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上述的现金流量表情况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检查公司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界定是否符合规定,界定范围在前后期会计期间是否保持一致。

2)根据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取得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资料,将有关数据和财务报表及附注、辅助账薄、工作底稿等核对相符,并进行详细分析,检查数额是否正确、完整,现金流量分类是否合理。

3)检查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关注有关特殊事项的处理是否正确。

4)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性复核,并对异常项目做进一步检查。

5)检查现金流量表项目是否已恰当列报。

经审计,我们认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当期净利润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票据保证金同比增加6.2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同比下降较快的具体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票据保证金同比增加6.21亿元,原因合理。

17.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投入金额共计 10.10 亿元, 主要投向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桂东广场项目、石化仓储项目、现代物流园一期工程等。2019 年计划资本性支出 12.40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上述资本性投入的资金来源,是否为专项借款;(2)2019 年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计划;(3)上述项目投产运营的大致时间、项目经济效益产生的大致测算情况。

回复说明:

项目资金情况

(3)相关项目投产运营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部分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5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西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9年广西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sse_roadshow),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14:0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总裁秦敏和副总裁、财务总监李均毅、董事会秘书陆培军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