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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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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9年5月21日起对旗下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相应内容也将在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份额(代码:007176)

自2019年5月21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新增的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18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1、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请参见附件

1、《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8日

附件1:《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2:《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