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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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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2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俱乐部二楼宴会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刘根森先生、董事范菲女士、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因公出差在外,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表决议案中,第8、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第10、13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有: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啸中、李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熊洁律师和李鑫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23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对问询函中的相应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对于《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回复,准备回复文件。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需要年审会计师出具意见,且需进一步细致核查,公司预计无法于2019年5月17日前完成回复的披露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