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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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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9-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19-04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总金额:合计人民币101,140万元

● 公司涉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颐和黄金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滨奥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司法鉴定,涉讼《担保函》中印文与由法院随案移送的《印鉴式样》上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由此判断,本案涉及的担保合同中的公司公章系伪造。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颐和黄金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滨奥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浙法司[2019]文鉴字第86号、浙法司[2019]文鉴字第87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颐和黄金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滨奥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30日披露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临2019-020)。

二、诉讼涉及《担保函》印章鉴定情况

在公司收到的上述案件诉讼材料中,有一份《担保函》,函中落款担保单位及公章加盖单位显示为本公司。经认真核查本公司印章使用登记,未发现有公司曾在此《担保函》加盖公章的记录。另外,公司也未曾在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此《担保函》中所述事项。为此,公司在收到该应诉通知书后已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司申请,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8日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对《担保函》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担保函》中右下角“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加盖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文与由法院随案移送的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的《印鉴式样》上公章栏右上侧加盖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由此判断,本案涉及的担保合同中的公司公章系伪造。

三、诉讼案件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目前情况,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案件,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