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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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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洪彬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晓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彦斌、何雨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和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3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概况

2018年8月11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或“交易对方”)签署了《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约定向上海华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9,800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2018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长征电气的股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19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9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2)、《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长征电气80%股权已办理工商过户至上海华明,长征电气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肖毅,同时公司将持有的长征电气剩余20%股份的股东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予上海华明,委托期限至公司将持有的长征电气剩余20%股权过户至上海华明之日止。

2019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出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收购协议向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履行约定义务处理意见的函》。目前公司正与上海华明积极沟通协商。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