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5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
有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公告

2019-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3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

有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以自筹资金参与竞买位于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宗地号为341102009004GB00118的宗地使用权,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现将有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概述

滁州东菱近日参加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活动,并于2019年5月17日竞得宗地编号为341102009004GB0011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成交价为人民币4,225.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滁州东菱在《滁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规定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后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拍土地成交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竞拍的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为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司与出让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

1、宗地号:341102009004GB00118;

2、地块位置: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

3、使用年限:50年;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出让面积:251,483平方米(折合377.22亩);

6、投资强度:固定资产(万元/亩) ≥300或每年税收(万元/亩) ≥30;

7、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且建筑面积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

8、土地成交金额:人民币4,225.00万元;

9、地价款支付:竞得人应在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最终竞得价以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明确的土地出让金额为准。

上述地块竞买事宜其他信息详见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告文件,并以公告文件为准。

四、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该土地将主要用于滁州东菱的技术体系建设(包括产品研发中心等)、生产自动化建设及产品线发展的产能扩充,提升滁州东菱的产品研发能力及生产自动化水平,满足其未来发展的产能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成为全球知名的、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企业的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本次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买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提供新的增长点。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根据竞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工业)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滁土公告字〔2019〕6号)。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3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电机”)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9年5月17日,公司签订了两份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分别为“757XY201901052703”、“757XY201901052902”),同意分别为凯恒电机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为“757XY2019010527”)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为东菱智慧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为“757XY2019010529”)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凯恒电机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757XY201901052703”,以下简称“本担保书”)

1、保证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授信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进行调整的,后续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依此类推。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3、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和授信申请人原签有编号为757XY2018020167的《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

4、保证方式: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书的独立性:本担保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二)公司为东菱智慧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757XY201901052902”,以下简称“本担保书”)

1、保证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授信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如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申请人申请对原审批意见进行调整的,后续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审批意见构成对原审批意见的补充和变更,并依此类推。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到期日。

3、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书的独立性:本担保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5.53%;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29,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0%。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7XY201901052703”);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7XY201901052902”)。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3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点15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点15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至2019年5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3、《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关于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其中,第16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至1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5月23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孔少娴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七、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2点15分举行的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9年5月23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