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5版)

2019-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版)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99;投票简称:环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收购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收购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并由交易各方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二、《关于2018年度奖金分配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奖金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经营情况、业绩目标、岗位责任、工作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 张明禹 冯均科 宋林

2019年5月17日